2024年湖南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名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名优教师8名,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4.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6. 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专业(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任意小学教师岗位。
 
  (二)岗位资格条件
 
  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校与所报学科、学段一致的工作经历,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任意两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1.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不包括学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首席名师。
 
  2.近五年内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教育新秀、教学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优秀校长、师德标兵等教育教学相关荣誉。
 
  3.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教师个人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近五年内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近五年内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教师教育学会及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一师一优课、微课、教学课件等教学竞赛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近五年内基础教育精品课被评为市优及以上奖励;近五年内在湖南省教师发展中心或省教育厅直属相关部门组织的在线集体备课大赛(仅限主备人或执教者)荣获三等奖及上奖励。
 
  6.近五年内主持的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成功结题、课题研究成果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县市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7.近五年所撰写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教师教育学会及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1.湘潭市人社局官网招考资讯专栏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初中部一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的手写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名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真实、准确、完整填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名资料:
 
  (1)《2024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名优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表(须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原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名优教师报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学校同意报考,并且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并提供与工作经历相应的合同及社保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编制所在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8)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2024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名优教师招聘岗位聘任承诺书》(附件4)。
 
  (二)资格初审及相关时效说明
 
  1.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当场知晓资格初审结果。
 
  2.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本次招聘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 “近五年”岗位证书成果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4. 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公告关注面试通知,准考证于面试当天在考点领取。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面试、体检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当场领取准考证,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开考比例: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 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2)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不超过15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试教成绩,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岗位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
 
  (4)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主评委打分为准,主评委分数较高者入围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教育局官网公告。
 
  2. 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与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社局官网招考资讯专栏和湘潭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被聘用教师在本校至少服务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湘潭市教育局考试诚信库。
 
  (三)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名优特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18673209166  周老师
 
  18273220032  吴老师
 
  13873268585  郭老师
 
  监 督 电 话: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2024年湖南湘潭市医疗器械审评核查中心招聘公告

  
 
  湘潭市医疗器械审评核查中心是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正式获批成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7人。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医疗器械审评核查中心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其工作流程是: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
 
  本次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资讯栏目和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其他有关招聘环节的信息只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发布(http://amr.xiangtan.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在现场报名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 2024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 3)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市医疗器械审评核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公开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5.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 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12日--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视频会议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
 
  (三)报名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4)、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岗位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
 
  4.请报考人员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岗位确认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参与现场报名的考生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①《2024年湘潭市医疗器械审评核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件;③2张两寸免冠近照;④学历、学位证书;⑤与工作经历证明对应的社保证明及合同。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上传相关信息和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笔试前发布,详见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xiangtan.gov.cn/)。
 
  四、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暂定8月24号上午进行。请考生关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医疗器械注册审评、核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申论,三项分别占比3:4:3,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通过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之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方式为综合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应急处理、计划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其他不适合招聘情形的,均可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及服务咨询电话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861618(市场监管局人事科)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54504(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024年湖南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30人公告

 
 
  湘潭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家乡,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人才“引育用留”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共计30名,其中湘潭市中心医院9人,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9人,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1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3人,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2人,湘潭市中医医院2人,湘潭市口腔医院1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1人,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人。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计划数

学科领军人才

急需紧缺人才

小计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湘潭市中心医院

4

5

9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4

5

9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0

1

1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0

3

3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0

2

2

湘潭市中医医院

0

2

2

湘潭市口腔医院

0

1

1

湘潭医卫职院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

1

1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1

1

2

合计

9

21

30

 
 
  具体引进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4年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资讯栏目(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xiangtan.gov.cn/)、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tzy.com/)、湘潭市民政局网站(http://xtmz.xiangtan.gov.cn/)。
 
  引进单位网址:
 
  湘潭市中心医院:http://www.huijing.org/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xtsyyy.com/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xtsdermyy.com/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tfuyou.com/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xtswyy.cn/
 
  湘潭市中医医院:http://xtszyyy.com/
 
  湘潭市口腔医院:http://www.xtskqyy.com/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http://www.xt3yy.com/cms/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http://www.xtlyy.cn/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标准
 
  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学术造诣精深,业务能力在本省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及以下,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者可视情放宽条件;
 
  3.一般应具有三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
 
  第二类:急需紧缺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年龄一般在45 周岁及以下。
 
  报考上述二类人才中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除学历学位、职称要求外的其它条件,报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人员。
 
  5.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或违反医德医风相关规定的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引进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3.此次引进为市域外全职引进,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相关待遇
 
  1.安居补助。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分别给予80-90万元、50-70万元的安家补贴。鼓励医院为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免费提供不超过3年的周转用房。
 
  2.实行保底年薪制。引进单位根据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临床业务水平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签署保底年薪协议。
 
  3.岗位聘用。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在引进之后符合条件的,可担任病区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在办理从市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手续时,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4.提供养老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父母来潭养老,每年发放5000元来潭养老消费券。
 
  5.其它待遇
 
  根据《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人才“引育用留”若干措施(试行)》(详见附件4)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提供职业发展平台、申报人才工程项目、鼓励科研创新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具体见《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人才“引育用留”若干措施(试行)》文件规定。
 
  三、引进程序
 
  整个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开始报名,招满为止,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2月组织一次考核,也可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皆有效。报考人员可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至附件1中指定邮箱;也可参加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引进单位官网通知。
 
  3.报名资料
 
  (1)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5)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
 
  (3)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上传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邮箱。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须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二)资格审查、面议
 
  引进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携相关材料文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双方就入职待遇、服务年限、岗位目标等内容进行商议,达成初步意向。
 
  (三)考试考核
 
  此次招聘为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不安排笔试。考核工作,分为临床实践考核和综合能力评估两大部分,主要考核考生临床实践能力、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务能力。具体考核细则见各引进单位通知。
 
  考核工作分批次进行。原则上每2月组织一次考核,也可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各批次结果在官网公布。未进入下一环节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在下批次中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毛发测毒项目。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各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主管部门官网以及相关引进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任、调整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引进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举报监督电话
 
  湘潭市卫健委人事科          0731-58555257;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731-58519108;
 
  湘潭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0731-52255825;
 
  湘潭市人社局事业科             0731-58626298;
 
  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731-58555268。
 
  附件: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湘潭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6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详见附件1)。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各岗位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年限不足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等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选调)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毕业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四)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五)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残疾人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公开选调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八)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九)公开选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00—9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准考证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9月21日9:00。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公开选调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00—9月7日12:00。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料填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9月7日17:00之前申请改报公开选调中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21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21日10:00-12: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四)公开招聘(选调)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相应考试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公开选调岗位报名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公开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三)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各占50%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选调的考察还需对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面试环节后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招聘(选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由主管部门申请,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拟聘用(选调)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拟聘用(选调)人员公示与聘用、调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人员列入相应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以及公开选调的专技岗位等级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竞聘后确定。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特别提示及服务咨询电话
 
  (一)对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请及时关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 (公开招聘)
 
  0731-58267027 (公开选调)
 
  (六)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七)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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