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东莞市大朗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编制外人员公告

 

东莞市大朗医院是大朗镇街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招聘20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5个岗位2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大朗医院员工薪酬待遇项目标准及细则说明》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按照按以下清单打包发至dalangyiyuan1958@163.com(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已填写好的《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PDF扫描件);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扫描件);
 
(8)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8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31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大朗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取“面试+实操”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和实操合格分数线为80分。
 
1、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80分。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面试成绩和进入实操环节人员名单于全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大朗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操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连续5天到相应科室以跟岗方式进行实操考试,实操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数为≥80分为合格。实操成绩和进入拟体检人选名单于全部实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大朗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实操分数达到合格的考生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大朗医院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大朗医院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大朗医院将新招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大朗医院网站查询。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0769-83009828;联系人:叶老师
 
 
 
东莞市大朗医院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等2个单位是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名截止日期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6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专业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日至6日。市人民医院和市松山湖中心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为百分制,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
 
2.应聘人员持有广东省外通过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需在考察阶段进行职称确认。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以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1)。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等2个单位是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名截止日期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6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专业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日至6日。市人民医院和市松山湖中心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为百分制,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
 
2.应聘人员持有广东省外通过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需在考察阶段进行职称确认。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以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1)。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等2个单位是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名截止日期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6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专业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日至6日。市人民医院和市松山湖中心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为百分制,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
 
2.应聘人员持有广东省外通过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需在考察阶段进行职称确认。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以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在考察阶段通过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1)。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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