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5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待遇参照编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1988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78年7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如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取得;2024年毕业生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提供合格证书或相应合格证明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其他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须为普通高校毕业且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须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4)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明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112.2.59.198:9335/(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7月20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7月20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7月21日11:30。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http://112.2.59.198:9335/通知,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dsyy.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及高级职称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退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研究生及高级职称岗位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5、专业方向不明确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除外);
 
  8、在职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凡报考人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三)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dsyy.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合格证明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能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116001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116010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7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教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到1983年8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底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通州湾示范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5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快报名。
 
  报名地址:详见通州湾示范区官网。
 
  1.报名、照片上传:7月29日09:00~7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7月29日09:00~8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29日~8月2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29日09:00~8月2日17:30。
 
  5.缴费确认:7月29日09:00~8月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680059、0513-81680388。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审核通过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5日9:00~16: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报考岗位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7日9:00~8月9日17:00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通州湾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具体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4.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技能测试内容为: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
 
  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四)面试成绩计算、公布方式
 
  报考体育学科教师岗位的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其他岗位以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成绩作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报体育岗位面试得分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其余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怀孕考生x光等检查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收取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师资格证书,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五、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审核后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公示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现场选择单位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81680388(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招录辅助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为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通州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3名辅助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应急管理工作,抗压能力强,能应对紧急突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有工作单位的,需征得现有工作单位同意;
 
  5.所聘岗位需值夜班和外出执勤;
 
  6.有C1驾驶证,能熟练开车。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304室),联系电话:86540311。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专长的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进行调整(至少达到2:1)。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由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适岗评价和面试,适岗评价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六、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本公告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海门区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24人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服务力量,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第三季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能适应城市管理辅助岗位作息时间安排。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岗位表》。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退伍证、党员证明(需有党组织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区城管局统一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城市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下同)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加面试组成,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人员。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区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区城管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局、区信访局开展联合审签。具体审查内容:区城管局审查有无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情形,区法院审查有无失信行为,区公安局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区信访局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非法上访行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培训、聘用、递补
 
  (一)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入职培训。
 
  (二)聘用
 
  各招聘单位在拟聘人员培训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实际,自行做好聘用后续工作,并及时将聘用情况报区城管局备案。拟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培训不合格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性质与薪酬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及各招聘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2.对招录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
 
  (1)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0513-69966935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0513-68902321
 
  (2)咨询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监督电话:0513-89282671(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城管局纪检组)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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