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公告(7人)

  
 
  为吸引集聚高素质专业化高新区户籍教师回归家乡,进一步健全高新区教师补充机制,着力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临沂高新区户籍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临沂高新区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临沂高新区常住户口的区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工作试用期满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6、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8、现工作单位及当地教育、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同意调出;
 
  9、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3)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近三年(不含试用期)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
 
  (6)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回引计划及程序
 
  (一)回引计划。根据本年度用编缺额情况及学校学科需求情况确定,2024年计划回引中小学教师7名,其中:高中学段4名、初中学段3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须填写《2024年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本人是非临沂高新区户籍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及相应的户籍材料)等,以上材料生成PDF形式的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学段学科+XX(姓名)-教师回引”。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4年7月17日8:30--7月25日17:00发送至lygxqjybrsk@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材料提交完整后视为申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申报学段必须与现任教学段一致,且申报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现实际任教学科一致。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段、学科。
 
  如出现岗位报名空缺,将此岗位计划根据报名人数由多到少调剂到其他学段学科使用。
 
  2、资格审查。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回引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发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回引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主要考察申请回引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应对能力等。
 
  如同一个岗位出现申请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为保证回引人员质量,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回引计划和面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5、体检及考察。
 
  (1)体检。组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回引资格。
 
  (2)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回引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回引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之后不再递补。
 
  7、报批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其他
 
  1、在实施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过程中,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回引资格。
 
  2、回引工作相关信息将在临沂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lyctp.gov.cn/)发布,请随时关注,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回引的,责任自负。
 
  3、回引人员在临沂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方案由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958606
 
  监督电话:0539—7958553
 
 
 
  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山东临沂高新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4人简章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部分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2年或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报名时上传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不再单独进行线下审核)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8月26日9:00—8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8月26日11:00—8月30日16:00
 
  报名方法:登录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8月26日11:00—8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8月26日11:00—8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8月30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8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报考A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报考B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报考C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报考D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在镇街工作的,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镇街开具;在村(社区)工作的,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镇街和村(社区)联合开具〕。
 
  报考E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从事网格员工作证明〔临沂高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和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党委、镇街党(工)委联合开具〕。高新籍退役军人,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F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缴纳社保证明。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聘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具体笔试时间在网站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该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公布。
 
  4、本简章由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临沂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118098、7118826
 
  监督电话:0539—7958553
 
  咨询时间:8:30-12:00,13:30-17:00
 
 
  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临沂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山东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小学优秀教师回引公告

  
 
  为吸引集聚高素质专业化临沂高新区户籍教师回归家乡,进一步健全临沂高新区教师补充机制,着力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小学优秀教师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临沂高新区户籍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临沂高新区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临沂高新区常住户口的区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小学教师(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工作试用期满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6、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8、现工作单位及当地教育、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同意调出;
 
  9、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近三年(不含试用期)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人员;
 
  (6)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回引计划及程序
 
  (一)回引计划。根据本年度用编缺额情况及学校需求情况确定,2024年计划回引小学教师5名。
 
  (二)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须填写《2024年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小学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本人是非临沂高新区户籍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及相应的户籍材料)等,以上材料汇总生成PDF形式的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学段学科+XX(姓名)-教师回引”。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4年8月8日8:30--8月12日17:00发送至lygxqjybrsk@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材料提交完整后视为申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申报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现实际任教学科一致。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
 
  2、资格审查。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回引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截至8月13日16:00。资格审查合格的,发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回引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主要考察申请回引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应对能力等。
 
  如出现申请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为保证回引人员质量,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回引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5、体检及考察。
 
  (1)体检。组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回引资格。
 
  (2)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回引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回引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之后不再递补。
 
  7、报批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其他
 
  1、在实施临沂高新区户籍异地小学优秀教师回引工作过程中,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回引资格。
 
  2、回引工作相关信息将在临沂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lyctp.gov.cn/)发布,请随时关注,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回引的,责任自负。
 
  3、回引人员在临沂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方案由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958606
 
  监督电话:0539—7958553
 
 
  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山东临沂高新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8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临沂高新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8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临沂高新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临沂高新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临沂高新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党工委组织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在临沂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7958606、0539-7118237
 
  监督电话:0539-7958553
 
  附件:
 
 
 
  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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