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乐山市交通运输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乐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市交通指挥中心、市公路机械化养护中心拟面向川渝两 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岗位情况详见《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7月22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crszp.ikaowu.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有疑问,欢迎可来电咨询。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24年8月7日至8月9日24:00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初审通过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符合笔试开考比例规定(管理岗位1:3,专技岗位1:2),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查询。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若比例不足3:1的,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乐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2)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中县级及以下的事业人员需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7)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本环节只递补一次),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形式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山市交通运输局按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公告、提示。
 
  本公告由乐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等内容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833-2428553。
 
  监督电话:0833-2428523。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75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它勤务活动(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和视力要求:男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辅警身高不低于1.58米;辅警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有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省(部)、市(厅)级表彰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扣除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约2300元。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报考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勤务辅警的考生在交警支队政工科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楼政工科办公室);
 
  报考峨眉山景区公安分局勤务辅警的考生在峨眉山景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报名(地址:乐山市峨眉山市黄湾镇景区路三段18号);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在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一楼报名室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大丛林巷360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乐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未达到一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额度进行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参考复习题详见附件3)
 
  2.笔试时间
 
  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但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职位数3倍以上的岗位,按录取职位数3倍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确定的具体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并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当天下午14:30进行体能测评,具体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试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并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考察
 
  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非乐山籍考生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乐山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职位表特殊注明的除外),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均在“乐山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0833-2445110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833-2430364
 
  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3-2499103
 
  峨眉山景区分局政工监督室:0833-5590100、
 
  0833-5590565
 
  附件:
 
 
 
 
  乐山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乐山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编外人员5名,主要从事住房公积金窗口综合服务工作(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南新大道1166号A栋308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信网查询打印);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住房公积金管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和招聘人数之比为3:1。若比例小于3:1的,成绩达到及格线(60分)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面试成绩),并在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费用自理,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并在“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
 
  (五)考察内容和程序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流程签订聘用合同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绩效待遇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经费标准执行。
 
  (二)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编外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标准的工作午餐、健康体检、工会慰问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因面试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缺额,将依此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将在“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请随时关注。如因考生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833-2402312,监督电话:0833-2443097。
 
  本公告由乐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市财政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附件: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精神病医院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岗位情况详见《乐山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8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邮箱(372004929@qq.com)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00至8月20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乐山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2:00,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初审结果将以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选调人数与初审通过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符合笔试开考比例规定(管理岗位1:3,专技岗位1:2),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的岗位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选调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笔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1:3,若比例不足的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2)《乐山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中县级及以下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7)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本环节只递补一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实际操作+答问”的考察方式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实操能力等方面。面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为排序依据。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形式采取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山市民政局按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民政局  0833-2133012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0833-2109655
 
  乐山市儿童福利院  0833-2269005
 
  乐山市社会福利院  0833-2302460
 
  监督电话:0833-2105320。
 
  附件:
 
 
 
  乐山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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