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选调1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
 
  公开选调范围:五通桥区外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
 
  公开选调岗位:详见《2024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聘用的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30日;
 
  3.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档次(不含试用期)。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五洲大厦(国税局对面大楼)3楼中会议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2024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双面彩打后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选调设置开考比例。专业技术岗位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管理岗位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三)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
 
  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告。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同分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各类别面试方式为:
 
  综合类、卫生类:结构化面试+答问;
 
  教育类:微型课。
 
  (四)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和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公认度。
 
  2.报名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1次。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名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七)公示与办理手续
 
  对拟调动人员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报名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选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选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存在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选调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0833—3292297。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单位咨询电话见《一览表》)。
 
  (二)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附件: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科学技术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批同意,乐山市科学技术局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乐山市科技发展中心管理岗位1名;
 
  乐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止2024年8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通过网络邮箱(182408763@qq.com)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9日18:00,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工作单位全称(乐山市科技发展中心或乐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报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超时到达邮件报名无效,因格式不正确导致邮件漏收,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报考时需提供的材料须打包发送,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2.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仅提供电子版,可不盖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审查结果以及后续各环节有关事宜均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提供的手机号码正确且畅通。
 
  (二)岗位调整。
 
  选调人数与初审通过的管理岗位人员比例为1:3、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取消。取消的岗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选调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若比例不足的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时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县级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需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为排序依据。
 
  本次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每个岗位考察对象。采取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乐山市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的作为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流(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157206(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33-2442823(乐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
 
  附件: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精神病医院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岗位情况详见《乐山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8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邮箱(372004929@qq.com)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00至8月20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乐山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2:00,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初审结果将以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选调人数与初审通过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符合笔试开考比例规定(管理岗位1:3,专技岗位1:2),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的岗位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选调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笔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1:3,若比例不足的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2)《乐山市民政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中县级及以下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7)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本环节只递补一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实际操作+答问”的考察方式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实操能力等方面。面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为排序依据。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形式采取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山市民政局按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市民政局  0833-2133012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0833-2109655
 
  乐山市儿童福利院  0833-2269005
 
  乐山市社会福利院  0833-2302460
 
  监督电话:0833-2105320。
 
  附件:
 
 
 
  乐山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市中区面向川渝两地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中心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工勤岗位)。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在市中区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二、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乐山市市中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中心柜组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9:00-8月13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所有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648745063@qq.com(邮件主题备注:公开选调+职位+姓名),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本次报名均采取邮件回复方式确定是否报名成功。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根据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填写,提供电子版);
 
  2.《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情况明细表》(附件3)(根据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填写,提供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电子版);
 
  5.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
 
  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报考者打印《报名登记表》,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调整招聘名额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有效报考人数应形成竞争,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据实调减岗位或取消报名。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
 
  1.考试(考核)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可采用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根据岗位报考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要求将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公布。
 
  若因报名人数太多无法在一天内组织面试的,组织专业化笔试,按笔试成绩、招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不足3:1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直接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2)《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其中县级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需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三)面试
 
  面试环节由乐山市市中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
 
  (四)考试成绩
 
  考生成绩及排名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原则:1.直接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2.笔试+面试相结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形式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1.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九、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按管理权限报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人才服务网。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均只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严明公开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3-2637324)。
 
  十二、咨询方式
 
  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131732;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0833-2192042。
 
  附件: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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