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乡镇事业单位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眉山天府新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下同)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其中乡镇学校11名,乡镇卫生院4名,乡镇下属事业单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4年8月8日前在仁寿县服务期满(服务时间须2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628570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仁寿县人社局5楼510)。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含各环节递补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划分规则为: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有效考核成绩平均成绩的80%。
 
  (二)笔试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
 
  (三)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检考生到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外。
 
  3.《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受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再聘用到具体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年限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85701
 
  2.监督电话:
 
  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8月1日

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眉山市公安局和中共仁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17名,其中普通岗位勤务辅警10名,综合岗位勤务辅警3名,专业技能岗位勤务辅警4名。
 
  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岗位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综合岗位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专业技能岗位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身高。
 
  普通岗位勤务辅警: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
 
  综合岗位勤务辅警: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及以上。
 
  专业技能岗位勤务辅警: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男性净身高1.65米及以上。
 
  4.热爱公安工作。
 
  5.身体状况。
 
  体形端正、形象气质佳,无口吃,无重听。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癜痕。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仁寿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止(9:00至11:30;14:00至17:30),报名地点在仁寿县公安局824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真实、准确、填写完整的《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照片),退役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眉山市其他县(区)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县(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资格初审。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招聘职位招聘名额。调减招聘名额情况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告。
 
  (五)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对象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附件3)。测评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子)/仰卧起坐(女子)、1000米(男子)/800(女子)米跑4个项目,2项达标即可通过。其中1000米(男子)/800(女子)米跑为普通岗位勤务、综合岗位勤务辅警必考项目。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本次体能测试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六)笔试。笔试对象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主要考应试者对基本法律法规常识及时政理论的掌握情况(基本法律法规常识范围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布。
 
  (七)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排名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及名次确定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排名靠前、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原则确定考生最终排名。
 
  (九)体检。依据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排名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参加体检: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4)。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未完成及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布。
 
  (十)政审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整的《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5)。仁寿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和考察。
 
  (十一)公示。对政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仁寿县纪委仁寿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仁寿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仁寿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薪酬参照仁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补贴、绩效工资等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五、实施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仁寿县纪委仁寿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6790856。
 
  六、特别声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仁寿县公安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应考辅导资料。
 
  本公告由仁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790810。
 
  附件: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9月2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11日17: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仁寿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仁寿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2日至9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人员;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报考人员。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形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减免笔试考务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5办公室(地址:四川省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电话:028-36296715)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免缴当次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减免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18: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准考证两份(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将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另行公告通知。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还报考人员已缴笔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附件4)。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最低分数线为此次参加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所有同类同题参考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成绩×80%,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将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适时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规定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4)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5.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9月1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仁寿县人社局5楼515办公室(地址:四川省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电话:028-36296715)。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证书等待办理,还未拿到证书的需要出具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优待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考核登记表、考核材料、服务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仁寿县人社局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公示初审通过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6.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60%。
 
  7.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2024年10月底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点对点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考生之家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点对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和递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缺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专业证明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面试缺考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
 
  5.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6.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三)考试程序。考试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仁寿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体检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等级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仁寿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社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社局:028-3629671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监督电话:
 
  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仁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36286556
 
  十、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仁寿县人社局。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乡镇事业单位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眉山天府新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下同)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其中乡镇学校11名,乡镇卫生院4名,乡镇下属事业单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4年8月8日前在仁寿县服务期满(服务时间须2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628570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仁寿县人社局5楼510)。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含各环节递补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划分规则为: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有效考核成绩平均成绩的80%。
 
  (二)笔试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
 
  (三)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检考生到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外。
 
  3.《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受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再聘用到具体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年限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85701
 
  2.监督电话:
 
  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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