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台巨鹿县招聘人事代理教师230人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根据巨鹿县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初中和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230名。
 
  一、招聘岗位
 
  1、初中人事代理教师200名(民办学校教师和应往届毕业生各100名)。
 
  2、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30名。
 
  具体学科岗位详见附件《巨鹿县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初中教师招聘条件
 
  1、面向民办学校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本人到50周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能满15年以上;
 
  ②报考人员本人、配偶、父母一方具有巨鹿县户籍;或在巨鹿初中及以上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
 
  ③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内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面向应往届毕业生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②户籍不限;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人员本人、配偶、父母一方具有巨鹿县户籍;
 
  ③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因师德师风类问题被处理、处分、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1日通过“巨鹿人社”“巨鹿发布”“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4.115.164.85:6500/i-28
 
  2.报名时间:7月12日9:00至18日17:00。
 
  3.审核时间:7月12日9:00至18日20:00。
 
  4.缴费时间:7月12日9:00至18日23:00。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 开考比例:面向民办学校在岗教师招聘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1,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也可将剩余岗位数调整到同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
 
  6.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按公告要求,按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巨鹿人社”“巨鹿发布”“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不低于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照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1.笔试成绩较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本人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汇总后,在“巨鹿人社”“巨鹿发布”“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摘牌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成绩名次依次摘牌选岗,名次并列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摘牌选岗。
 
  (九)聘用
 
  聘用人员参照现有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不占任何编制,由巨鹿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巨鹿县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拨付教育局,学校按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和各种保险。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名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巨鹿人社”“巨鹿发布”“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巨鹿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326038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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