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白城市通榆县招聘公安辅警50人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经通榆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其中男性辅警45名、女性辅警5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通榆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白城市常住户口;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2日至2006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东侧视频会议室(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四)报名要求
 
  1.提交的材料:现场报名过程中,通榆县公安局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具有优先招聘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报考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统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需提供本人档案,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审查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统一制发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因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应聘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六)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聘用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能测评通知;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二)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成绩在中共通榆县委 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终审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二)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范围包括报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相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和不得招聘为辅警等情形。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进行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通榆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辅警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2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后执行通榆县公安局辅警层级化工资标准。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八、管理与解聘
 
  1.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工作不称职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在报考前须经得本单位同意,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身份,并与原单位解除协议。
 
  3.县人社局要对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招聘考试公告和信息在中共通榆县委 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通榆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0436-4297008。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吉林白城市通榆县事业单位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鼓励青年参军报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县事业单位积累和培养优秀人才,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服役期间为其保留事业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应届、往届男性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编制落在通榆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德端正,从通榆县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
 
  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户籍条件:满足通榆县征兵所需的户籍条件,户籍截止时间为通榆县发布《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前一日。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通榆县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统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在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0日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通榆县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通榆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通榆县征兵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由县征兵办协同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入伍统招本科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考核所需材料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8月20日8:30分--16:30分。
 
  地点:通榆县人社局四楼计划录用调配科。
 
  由县征兵办通知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双合格”预征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1),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县征兵办和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征兵办负责通知其本人,取消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0:30,8月27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是8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通榆县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加分考生的审核及公示: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9〕16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0日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退伍证件、学历材料及立功受奖等相关材料报送至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地址:人社局4楼,联系电话:0436-4297008)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征兵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8月23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为8月31日,具体面试地点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3.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择岗位、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于9月5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役前教育训练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示期间,通榆县征兵办组织拟带编入伍人选及其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局、县征兵办、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签订《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
 
  九、全程淘汰
 
  应征报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制部门不再预留编制。
 
  十、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编制部门预留编制。
 
  十一、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2026年),持《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到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通榆县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过人社局、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7.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通榆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y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1.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
 
  电话:0436—4297008
 
  2. 通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60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吉林白城市通榆县事业单位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鼓励青年参军报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县事业单位积累和培养优秀人才,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服役期间为其保留事业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应届、往届男性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编制落在通榆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德端正,从通榆县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
 
  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户籍条件:满足通榆县征兵所需的户籍条件,户籍截止时间为通榆县发布《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前一日。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通榆县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统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在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0日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通榆县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通榆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通榆县征兵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由县征兵办协同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入伍统招本科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考核所需材料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8月20日8:30分--16:30分。
 
  地点:通榆县人社局四楼计划录用调配科。
 
  由县征兵办通知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双合格”预征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1),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县征兵办和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征兵办负责通知其本人,取消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0:30,8月27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是8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通榆县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加分考生的审核及公示: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9〕16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0日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退伍证件、学历材料及立功受奖等相关材料报送至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地址:人社局4楼,联系电话:0436-4297008)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征兵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8月23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为8月31日,具体面试地点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3.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择岗位、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于9月5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役前教育训练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示期间,通榆县征兵办组织拟带编入伍人选及其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局、县征兵办、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签订《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
 
  九、全程淘汰
 
  应征报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制部门不再预留编制。
 
  十、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编制部门预留编制。
 
  十一、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2026年),持《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到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通榆县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过人社局、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7.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通榆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y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1.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
 
  电话:0436—4297008
 
  2. 通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60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吉林白城市通榆县事业单位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鼓励青年参军报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县事业单位积累和培养优秀人才,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服役期间为其保留事业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应届、往届男性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编制落在通榆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德端正,从通榆县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
 
  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户籍条件:满足通榆县征兵所需的户籍条件,户籍截止时间为通榆县发布《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前一日。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通榆县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统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在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0日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通榆县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通榆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通榆县征兵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由县征兵办协同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入伍统招本科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考核所需材料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8月20日8:30分--16:30分。
 
  地点:通榆县人社局四楼计划录用调配科。
 
  由县征兵办通知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双合格”预征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1),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县征兵办和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征兵办负责通知其本人,取消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0:30,8月27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是8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通榆县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加分考生的审核及公示: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9〕16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0日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退伍证件、学历材料及立功受奖等相关材料报送至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地址:人社局4楼,联系电话:0436-4297008)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征兵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8月23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为8月31日,具体面试地点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3.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择岗位、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于9月5日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役前教育训练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示期间,通榆县征兵办组织拟带编入伍人选及其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局、县征兵办、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签订《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
 
  九、全程淘汰
 
  应征报名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制部门不再预留编制。
 
  十、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编制部门预留编制。
 
  十一、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2026年),持《2024年通榆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到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通榆县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过人社局、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7.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通榆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y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1.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
 
  电话:0436—4297008
 
  2. 通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60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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