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珠海市委网信办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委网信办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珠海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是珠海市委网信办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士)学历毕业以上人员。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2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8.能胜任长期从事网络应急值班工作,能适应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
 
9.服从工作分配;
 
10.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考生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h_yqzx@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ZS001岗位)进行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8时。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
 
①《珠海市委网信办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PDF签名版(附件2);
 
②《珠海市委网信办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张贴在报名表上);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⑤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珠海市委网信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珠海市委网信办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18158,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926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中共珠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43人公告

 

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43名,其中教师42名,校医1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区内公办学校在岗临聘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中午12时。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学校邮箱。

 

3.材料提交:请将以下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小林中学-初中语文-张三)。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⑦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线上资格预审

 

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试讲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8:00。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考生需于9:00签到,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笔试结束后。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43人公告

 

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43名,其中教师42名,校医1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补充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区内公办学校在岗临聘教师;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中午12时。

 

2.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学校邮箱。

 

3.材料提交:请将以下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各学校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小林中学-初中语文-张三)。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⑦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线上资格预审

 

教师岗位提供试讲视频(5分钟内)及材料,校医岗位须提供自我介绍视频(5分钟内)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试讲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8:00。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考生需于9:00签到,开考后考生不得入场。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30日笔试结束后。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第四批)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地点
 
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
 
(三)待遇
 
按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待遇执行。
 
(四)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限报考1个学校,不可重复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第四批)》(见附件1)。
 
2.考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1.网上报名—2.网上初审—3.面试—4.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8:00时。
 
2.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招聘学校接收报考资料的邮箱:
 
(1)《报名表》(见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4)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
 
(7)招聘学校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外,每位考生要根据应聘岗位录制说课视频一份,要求时长10分钟(含自我介绍),全身入镜,声像清晰,根据附件1岗位表上报考学校注明的要求,上传至相应邮箱或其他线上地址。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网上审核不通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网上初审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初审
 
招聘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及说课视频进行网上初审,按1:5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由招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减岗位)。网上初审时需对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安排以招聘学校通知为准。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是否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由招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通过各招聘学校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体检、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签订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使用的,并经报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招聘学校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时间等由学校和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上岗时间到岗的;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7.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应聘的。
 
(二)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监督电话与各学校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