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自贡大安区选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自人社发〔2023〕17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大安区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大安区2024年公开选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者现聘岗位类别应与选调岗位类别相同,且现聘岗位等级不低于选调岗位等级;
3.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5.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7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考生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报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电子邮箱审核(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由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开展,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将初审结果告知考生。在面试前完成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纸质件:
1.《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表彰文件、聘用文件等);
7.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减。职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2024年8月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线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试讲 (微格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微格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对评委的提问现场作答,时间为5分钟。评委现场评分。
(四)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本次选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作为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同拟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接到考察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调动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调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228573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2201511
(二)监督电话
大安区纪委监委:0813-5523012
附件:
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四川自贡大安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自人社发〔2023〕17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具体岗位详见《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者现聘岗位类别应与选调岗位类别相同,且现聘岗位等级不低于选调岗位等级;
3.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5.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考生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电子邮箱审核(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将初审结果告知考生。在面试前完成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纸质件:
1.《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表彰文件、聘用文件等);
7.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减。职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2024年7月23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综合岗位面试重点考察综合能力;卫生岗位重点考察业务水平能力,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线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四)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本次选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作为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同拟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接到考察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调动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调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
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228573
大安区财政局:0813-5880837
大安区卫生健康局:0813-2402029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0813—2300021
大安区纪委监委:0813-5523010
大安区商务局:0813-5107177
大安区委政法委:0813-5522191
(二)监督电话
大安区纪委监委:0813-5523012
附件:
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四川自贡大安区部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自贡市人才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贡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人才〔2019〕4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4年下半年部分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大安区2024年下半年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30-31日(上午9:10-11:30,下午2:10-5:00)。
2.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和花苑二楼,电话:0813-3228573)
3.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大安区2024年下半年部分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相关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打印);
(6)其他和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由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缺考。
(三)面试内容
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采取微格课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考生对评委的提问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微格课、普通话、粉笔字基本功检测)。
(四)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招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大安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确因工作需要向其他事业单位流动的,应在招聘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大安区2024年下半年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资格要求、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一)资格要求、政策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3-3228573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13-2201511
(二)监督电话:大安区纪委区监察委0813-5523012
附件: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四川自贡大安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自人社发〔2023〕17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具体岗位详见《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者现聘岗位类别应与选调岗位类别相同,且现聘岗位等级不低于选调岗位等级;
3.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5.具有三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省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考生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电子邮箱审核(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将初审结果告知考生。在面试前完成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电子文档),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纸质件:
1.《大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表彰文件、聘用文件等);
7.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减。职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2024年7月23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综合岗位面试重点考察综合能力;卫生岗位重点考察业务水平能力,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线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缴纳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四)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本次选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作为拟选调人员。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同拟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接到考察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大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调动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调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
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228573
大安区财政局:0813-5880837
大安区卫生健康局:0813-2402029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0813—2300021
大安区纪委监委:0813-5523010
大安区商务局:0813-5107177
大安区委政法委:0813-5522191
(二)监督电话
大安区纪委监委:0813-5523012
附件:
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