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暑期招聘中小学教师16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35周岁(即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7日期间出生);
 
(七)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八)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四、招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招聘人数总共160名,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暑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2日16:00登录“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暑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czcajszp2024/)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前三个工作日(7月8日、9日、10日,每天17:00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7月13日10:00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13日9:00至7月14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获得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潮安区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核地点和时间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oan.
 
gov.cn/)公布。
 
3.组织资格审核。面试前,潮安区教育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4.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面试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潮安区教育局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2.面试人员预分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4.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由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会同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注意事项在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潮安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聘用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用者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学年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0768-5811582
 
监督电话: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8-5821980
 
附件: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日

2024年广东潮州市委党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和《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版)》(潮人社规〔2023〕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中共潮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潮州市委党校(潮州市行政学院、潮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潮州市干部培训中心)为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潮州市培训、轮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主要承担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党外干部的培训轮训任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中共潮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3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4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30日。
 
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如“DXA2024101+张三”,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czswdxbgs@126.com(考生咨询电话:0768-393199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纸质版文件请予以保存);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3)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个文件);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PDF格式);
 
(7)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8)近三年(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及证明材料(PDF格式,每篇论文或每本著作1个文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分段记述相关学习、工作经历。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报名表中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4)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的,在报名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箱)通知。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市委党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结果等有关事宜将通过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箱)告知,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含面试时间、地点)。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答辩成绩×30%,考试综合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80分的不予录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共潮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gczswdx.net/)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市委党校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潮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gczswdx.net/)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共潮州市委党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3931999
 
监督投诉电话:0768-3931889
 
附件:
 
 
 
 
中共潮州市委党校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广东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38人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决定招募38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招募计划指标
 
2024年度全市共计划招募38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招募单位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数分配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至报名时不超过2年)。
 
(二)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形式及机制
 
招募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采取统一招考和排序招募相结合的形式,统一招考以笔试方式进行;按照排序招募机制,优先招募符合基本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完成困难高校毕业生招募后若有剩余岗位名额,则从其他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招募。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排序招募、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潮州市政府公众网、“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等渠道发布《2024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潮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报名(见文末小程序码),具体流程:点击“业务办理”-“业务选择”-“就业创业服务类”-“就业服务”-“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选择意向岗位,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考生不得同时报考2个以上(含2个)岗位。
 
2.报名时间
 
(1)困难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22日09:00至8月25日17:30止。8月28日通过潮州市政府公众网、“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报名情况。
 
(2)其他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29日09:00至8月30日16:00止。
 
2.报名须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如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240*320以上。
 
(4)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
 
①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的,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提供《残疾人证》及户口本扫描件。
 
③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户口本扫描件,由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验。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各区(县)人社部门于8月27日17:30前完成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工作;9月2日17:30前完成其他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工作。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排序招募
 
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优先招募符合基本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1.若招募岗位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该岗位拟招募人数,则不再接受其他高校毕业生报名,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择优聘用。
 
2.若招募岗位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该岗位拟招募人数,则继续接受其他高校毕业生报名,再安排笔试;完成困难高校毕业生招募后剩余岗位名额,再从其他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招募。
 
(四)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初定9月上中旬)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五)资格复审
 
按本方案规定的排序招募机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潮州市政府公众网和“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意向岗位所在县区进行资格复审,地点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
 
(1)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的,提供相关证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提供《残疾人证》及户口本。
 
(3)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户口本,由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验。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体检对象名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该岗位排名顺序递补。进入体检对象名单在潮州市政府公众网和“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按该岗位排名顺序递补。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募对象。
 
(六)公示、培训、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招募人选通过潮州市政府公众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集中培训后,派遣到各级人社部门报到。市、区(县)人社部门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并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各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招募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招募人选:
 
1.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招募人员放弃招募资格的。
 
4.招募人员未报到的。
 
5.招募人员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
 
六、岗位管理
 
(一)服务期限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补贴待遇
 
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不得叠加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三)日常管理
 
支持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积极通过市场化就业、升学、参军或考取机关事业单位等方式另谋职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于支持并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附件

2024年度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岗位及审核地点、咨询电话

序号

招募岗位

招募人数

审核地点

咨询电话

1

潮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含工业园区人社业务岗位)

4

潮州市新洋路中段378号市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管理局

2129161

2

潮安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11

潮安区新安大道(原潮汕公路)旁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5811359

3

饶平县就业服务中心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14

饶平县黄冈镇新港西路14-16号县人社局就业股

8869355

4

湘桥区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

9

湘桥区政府一楼区人社局

2207479

2024年广东潮州市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规定和《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版)》(潮人社规〔2023〕2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核工作人才队伍结构,潮州市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投资审核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潮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是市财政局属下正科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能为: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技术审核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量清单是否恰当、是否符合现行有关规定提出合理意见;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技术审核等相关工作,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是否恰当,是否符合现行有关规定提出合理意见;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详见《2024年潮州市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投资审核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潮州市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投资审核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7.应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岗位代码:CZ202400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岗位代码:CZ202400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czcz2396310@126.com(考生咨询电话:0768-239631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纸质版文件请予以保存);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色证件照(JPG格式);
 
(3)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PDF格式);
 
(7)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分段记述相关学习、工作经历。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报名表中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4)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的,在报名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箱)通知。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市财政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发至考生报名邮箱)告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czj/index.html)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市财政局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方式+短信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czj/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财政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潮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396310
 
监督投诉电话:0768-2129235
 
附件:
 
 
 
 
潮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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