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面向应届生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创建于1908年,是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暨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等项任务。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技术输出单位。
 
  2000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也是全国第一所精神卫生学院,是精神病和精神卫生专业的硕士点、博士点以及应用心理学硕士点;2006年成为北京地区精神病学专业住院/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007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病学系和临床心理学系。医院是精神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神志病重点专科、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全国精神病学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获批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神志病重点学科和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研究所、脑重大疾病研究院抑郁症研究所和精神分裂症研究所。2014年获批科技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二)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进京落户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社会人员(需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岗位为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需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不能有补考记录,否则不予接收;
 
  (六)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七)符合回避原则,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2024年7月28日前登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招聘门户网站https://bjad.zhiye.com/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简历投递,未按要求投递者不予资格审查。
 
  

二维码.png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招聘门户二维码
 
  四、考核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与科室需求匹配程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科室综合考察,考察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或面试等。科室综合考察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科室综合考察排名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医院综合考察人选,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医院综合考察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参加医院综合考察者需提交个人简历(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论文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科室、医院综合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在医院综合考察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二)公示
 
  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综合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按照医院招聘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及聘用所需手续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邮箱、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340201
 
  纪检监督电话:010-5830303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行政楼四层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88
 
  附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隶属于北京市总工会,为集医、教、研一体三级康复公立医院。医院开放床位950张,现有职工1200余人。医院康复医疗学科设置齐全,设置了神经、骨科、心脏、呼吸、胃肠、泌尿与代谢、老年、传统中医、工伤等康复中心。配备3.0T核磁、能谱分析CT等先进综合医疗设备2000余台件,以及上、下肢康复机器人康复训练系统、三维步态分析系统等世界先进康复设备3000余台件。同时建有层流手术室、层流重症监护病房等专业基础设施。设有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骨科专业的硕、博培养点。医院先后成为国家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国家级心肺康复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北京市住院医师与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获得了“北京市首批老年友善医院”“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及医院招聘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康复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医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欢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医师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或2023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生源户籍要求,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相关要求。
 
  (四)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
 
  (五)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s://zp.bjkfyy.com.cn:8088,并按要求填报提交相应信息,请注意首次登录应先注册账号。
 
  2.每人应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多报。
 
  3.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4日。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考核。
 
  (三)笔试考核
 
  应聘人员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笔试考核形式为“理论考试”或“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部分专业需同时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笔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人选
 
  在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人选,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包括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及毕业时间等信息。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8.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0.社会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存放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须提供能证明其符合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岗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情形,在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考核
 
  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七)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权重计综合成绩。在通过笔试、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每个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医院统一进行考察查档,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应聘人员,经医院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一经聘用,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人员;
 
  3.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10-5698153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隶属于北京市总工会,为集医、教、研一体三级康复公立医院。医院开放床位950张,现有职工1200余人。医院康复医疗学科设置齐全,设置了神经、骨科、心脏、呼吸、胃肠、泌尿与代谢、老年、传统中医、工伤等康复中心。配备3.0T核磁、能谱分析CT等先进综合医疗设备2000余台件,以及上、下肢康复机器人康复训练系统、三维步态分析系统等世界先进康复设备3000余台件。同时建有层流手术室、层流重症监护病房等专业基础设施。设有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骨科专业的硕、博培养点。医院先后成为国家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国家级心肺康复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北京市住院医师与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获得了“北京市首批老年友善医院”“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及医院招聘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康复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医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欢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医师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或2023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生源户籍要求,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相关要求。
 
  (四)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
 
  (五)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s://zp.bjkfyy.com.cn:8088,并按要求填报提交相应信息,请注意首次登录应先注册账号。
 
  2.每人应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多报。
 
  3.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4日。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考核。
 
  (三)笔试考核
 
  应聘人员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笔试考核形式为“理论考试”或“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部分专业需同时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笔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人选
 
  在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人选,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包括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及毕业时间等信息。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8.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0.社会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存放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须提供能证明其符合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岗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情形,在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考核
 
  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七)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权重计综合成绩。在通过笔试、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每个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医院统一进行考察查档,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应聘人员,经医院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一经聘用,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人员;
 
  3.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10-5698153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隶属于北京市总工会,为集医、教、研一体三级康复公立医院。医院开放床位950张,现有职工1200余人。医院康复医疗学科设置齐全,设置了神经、骨科、心脏、呼吸、胃肠、泌尿与代谢、老年、传统中医、工伤等康复中心。配备3.0T核磁、能谱分析CT等先进综合医疗设备2000余台件,以及上、下肢康复机器人康复训练系统、三维步态分析系统等世界先进康复设备3000余台件。同时建有层流手术室、层流重症监护病房等专业基础设施。设有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骨科专业的硕、博培养点。医院先后成为国家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国家级心肺康复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北京市住院医师与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获得了“北京市首批老年友善医院”“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及医院招聘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康复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医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欢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医师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或2023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生源户籍要求,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相关要求。
 
  (四)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
 
  (五)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s://zp.bjkfyy.com.cn:8088,并按要求填报提交相应信息,请注意首次登录应先注册账号。
 
  2.每人应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多报。
 
  3.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4日。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考核。
 
  (三)笔试考核
 
  应聘人员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笔试考核形式为“理论考试”或“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部分专业需同时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笔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人选
 
  在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人选,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包括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及毕业时间等信息。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8.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0.社会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存放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须提供能证明其符合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岗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情形,在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考核
 
  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七)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权重计综合成绩。在通过笔试、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每个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医院统一进行考察查档,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应聘人员,经医院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一经聘用,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人员;
 
  3.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10-5698153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2024年8月2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