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张掖市临泽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对于符合条件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临泽户籍要求招聘对象户口迁入临泽县内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临泽户籍或临泽生源、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高校毕业生生源地界定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标准来确认。
 
  6.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临泽县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专职社区工作者(2022年7月19日前参加工作);面向“军队服役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临泽县入伍或生源地。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已被选拔到“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项目或正在服务期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以及有其它影响公务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可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考,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共7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议各位报考人员到现场报名,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在临泽县人社局505室(广场巷1号)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材料须一次性打包发送,材料一次性提交不完整或不按要求格式发送的,不予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
 
  报名所需材料:
 
  (1)《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网络报名人员提交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5)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LZ11岗位,须持沙河镇党委出具的说明(注明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在社区工作起始时间、具体工作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LZ14岗位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说明(注明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入伍时间、退役时间);
 
  (6)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事业单位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事业单位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向县人社局申请,可更改1次报名登记表中误填报的以下2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方可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30日,共8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报送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主管部门初审并通过县人社局复核后,由各主管部门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考生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五)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缴费,2024年7月31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具体缴费流程: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www.gstyggzf.gov.cn/index_door/)(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输入缴款码(缴款码由县人社局反馈报考人员)→输入缴款人信息→验证码→按照提示选择缴费方式缴费→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自行打印票据)。也可登录“甘肃非税”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缴款,或在省内任一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在临泽县公务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1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采取“裸考”方式,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降低面试比例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核准后,采取核减岗位计划、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等资料。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思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若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可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可采取笔试的方式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核准后,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生档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招聘公告中规定不予招聘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经研究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聘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接收不到缴费短信或联系不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过程中,若遇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6-595338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6-12388
 
 
 
 
  中共临泽县委组织部中共临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甘肃张掖市肃南县事业单位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招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决定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从全县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须为肃南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乡镇(街道)等事业单位工作尚未入编的“三支一扶”等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各专项公开招聘职位要求具备的学历、身份、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岗位、实际工作经历等内容);
 
  6.招录文件及服务期满分配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经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考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考核结束后通过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所在党委(党组)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六、考察
 
  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专项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侧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同时,对拟专项公开招聘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还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并将考察报告报县人社局备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经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招聘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专项公开招聘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核实有影响专项公开招聘的,取消专项公开招聘资格。
 
  八、组织监督
 
  1.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和专项公开招聘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甘肃张掖市肃南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肃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6.限肃南县户籍的,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2024年8月15日以前,不包括1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5张;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报名费收取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报名考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后,由报名考生负责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程序结束。2024年8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
 
  参加笔试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届时根据相关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学籍档案托管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卫健系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先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招聘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校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招聘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卫健系统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未取得相关卫生执业资格证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甘肃张掖市肃南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肃南县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肃南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引进,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各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岁以下为198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引进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引进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张掖市外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市内的均通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网络报名的考生按照引进条件将报名提交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全部文件压缩成ZIP格式,按照“姓名+联系方式”的文件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考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卫健系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教育系统面试由讲课和专业问答两个环节组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所在党委(党组)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县人社局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校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引进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引进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教育、卫健系统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其他事项
 
  1.引进工作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引进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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