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助理选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和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第二批科研助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益第一,保障就业原则;
 
  (二)按需设岗,总量控制原则;
 
  (三)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二、岗位类型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岗位类型为科研助理,数量为9人。
 
  三、选聘对象及聘用期限
 
  选聘对象为我校2024年未就业的应届困难群体毕业生,聘期为一年。
 
  四、聘用方式
 
  通过选聘的,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到校工作。
 
  五、人员选聘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人事处组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https://www.gztvu.com/和https://www.gzvti.com/下同)。
 
  (二)面试
 
  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事处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名额空缺的,顺位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的岗位工作。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七、待遇和相关说明
 
  (一)科研助理人员待遇按同等条件下外聘人员待遇执行。
 
  (二)科研助理人员派遣到学校工作期间,按照贵阳市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三)科研助理人员应遵守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因上学、考取企事业单位、入伍等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咨询电话:0851-84129706,监督电话:0851-84129698。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一套人员的省属高等学校,是一所集开放教育、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类型为一体的新型大学。贵州开放大学(原名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是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创办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的批示,1979年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国家开放大学系统的组成部分。2008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贵州开放大学基础上组建成立了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
 
  二、人才需求
 
  (一)高层次人才
 
人才类别 应聘要求
第一类(顶尖人才) 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要包括下列人才: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4.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1-3名)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5.诺贝尔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第二类(领军人才) 一般不超过55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人才称号 项目 奖项成果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4)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6)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2)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5)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6)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三大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ARWU排名、THE排名,即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1)全国杰出专业人才。(2)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4-5名)或一等奖(排名第2名)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副主编,一等奖主编,或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获得孙治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4)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第三类(拔尖人才) 一般不超过50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人才称号 项目 奖项成果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4)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5)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2)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3)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1—200大学教授。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1)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2)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名)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排名第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3)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第四类(优秀青年人才) 一般不超过40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2篇。(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件以上,并已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获利100万元以上。(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1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2.人文社科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1)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2篇。(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第五类(博士人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能力。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高技能人才
 
序号 岗位 岗位描述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其他要求
1 技能大师 从事技能教学、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和技能竞赛指导等工作 高级技师及以上 1.在黔工作未超过1年;2.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国家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奖项:(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国家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2 优秀技能人才 从事技能教学、技能人才平台建设和技能竞赛指导等工作 技师及以上 1.在黔工作未超过1年;2.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三)正高级人才
 
序号 岗位类别 职称(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岗位 正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专业) 本科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能力。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 正高级工程师(计算机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能力。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 正高级飞行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 本科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能力。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本科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能力。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 播音指导(正高级) 本科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能力。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 正高级会计师 本科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专业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能力。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7 正高级职称(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心理工作相关实践经验。对于学校急需紧缺或确实优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发展能力。
 
  四、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第一、二、三、四类人才引进待遇面议,第五类人才引进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引进费用 科研启动经费 工资待遇 其他待遇
第五类(博士人才) 原则上50万-100万元,一人一策。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后一次性发放。 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1.无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博士入校享受副高级待遇(三年内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享受学校同职级同等次教师工资及待遇。3.实行年薪制的人才,按年薪制享受相应的待遇。 1.提供公租房1套,前三年免租金。2.已婚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可帮助联系工作调动。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可聘为合同制人员或协调人事派遣机构作为派遣人员安排工作,按相应人员待遇标准执行。3.可按照政策协调解决子女就近入学。4.为人才量身打造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研究中心,由其主持研究中心工作,并按规定给予中心研究经费。5.在服务期内组织带领团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奖项的,按照学校现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6.在服务期内组织带领团队获国家级科研立项等突破性成绩的,奖励8万-20万元,验收完成后再奖励20万元,达到贵州省人才有关奖励条件的,从其规定,就高给予奖励。7.在服务期内作为学校专业领军人才的,在学校科研启动经费的基础上再给予科研建设支持经费,理工类15万元,人文类10万元。8.在服务期内被聘为专业带头人并考核合格的,学校给予专业建设奖励绩效5万元。9.每年目标任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
 
 
  (二)高技能人才
 
  引进待遇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执行。
 
  (三)正高级人才
 
  根据编制及岗位情况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五、引进专业
 
  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方向及咨询方式如下:
 
相关专业方向 联系学院(部门) 联系人 咨询电话
会计、电子商务、法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 商业与贸易学院 张老师 15985120537
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飞机机电、民航、应急救援等 航空学院 王老师 18285119306
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等 建筑工程学院 刘老师 15185148456
大数据、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人工智能等 信息工程学院 许老师 18984852368
播音主持、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 艺术与设计学院 龚老师 15285190407
思政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18386336836
文学、英语、体育等 公共基础部(体育工作部) 吴老师 15185104499
其他专业 人事处 陈老师 18111955472
付老师 18668076050
办公电话 0851-84129706
 
 
  六、相关事宜
 
  (一)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才请将报名表(见附件)、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表彰奖励等相关佐证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ZDD_HR@126.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人才类别+姓名+专业方向。
 
  (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人才引进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助理选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和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第二批科研助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益第一,保障就业原则;
 
  (二)按需设岗,总量控制原则;
 
  (三)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二、岗位类型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岗位类型为科研助理,数量为9人。
 
  三、选聘对象及聘用期限
 
  选聘对象为我校2024年未就业的应届困难群体毕业生,聘期为一年。
 
  四、聘用方式
 
  通过选聘的,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到校工作。
 
  五、人员选聘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人事处组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https://www.gztvu.com/和https://www.gzvti.com/下同)。
 
  (二)面试
 
  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事处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名额空缺的,顺位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的岗位工作。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七、待遇和相关说明
 
  (一)科研助理人员待遇按同等条件下外聘人员待遇执行。
 
  (二)科研助理人员派遣到学校工作期间,按照贵阳市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三)科研助理人员应遵守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因上学、考取企事业单位、入伍等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咨询电话:0851-84129706,监督电话:0851-84129698。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助理选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和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第二批科研助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益第一,保障就业原则;
 
  (二)按需设岗,总量控制原则;
 
  (三)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二、岗位类型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岗位类型为科研助理,数量为9人。
 
  三、选聘对象及聘用期限
 
  选聘对象为我校2024年未就业的应届困难群体毕业生,聘期为一年。
 
  四、聘用方式
 
  通过选聘的,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到校工作。
 
  五、人员选聘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人事处组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https://www.gztvu.com/和https://www.gzvti.com/下同)。
 
  (二)面试
 
  面试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事处相关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名额空缺的,顺位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的岗位工作。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七、待遇和相关说明
 
  (一)科研助理人员待遇按同等条件下外聘人员待遇执行。
 
  (二)科研助理人员派遣到学校工作期间,按照贵阳市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三)科研助理人员应遵守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因上学、考取企事业单位、入伍等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咨询电话:0851-84129706,监督电话:0851-84129698。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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