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决定开展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选调一批有经验、有能力、有潜力的干部,充实建华区干部人才队伍。
 
  二、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上级机关(单位)设在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聘任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择优职位计划
 
  计划择优调入工作人员22名,其中行政人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详见《2024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报考区纪委监委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及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干部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
 
  5.报考纪委监委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党校);报考其他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调入职位要求的职级层次(含相当层次职务)或岗位(职员)等级;
 
  8.报考相关职位人员须同时满足《2024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的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服务期未满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直系亲属是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员不得报考区纪委监委岗位。
 
  本公告中关于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任职为准。
 
  五、择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择优调入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的报名人员,报名前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上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的报名人员,须经本单位(机构)同意,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以“姓名+职位代码”(例如:某某+0101)命名,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指定邮箱。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上传至jhqrcb@163.com;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上传至395067241@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至2024年7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通知书》《落编单》《干部任免审批表》(须体现现任职务职级和完整的工作简历)、《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最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扫描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标注报考单位及姓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2.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佐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查结果由建华区委组织部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向报名人员本人反馈。
 
  3.资格审查贯穿择优调入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领导小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调入资格。
 
  4.报名者需随时关注建华区政府网(http://www.jhq.gov.cn/)或“风华建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竞争择优
 
  竞争择优工作由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择优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报名人数不足或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降低开考比例。特殊情况,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可适当增加岗位。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人员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人员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
 
  (四)考察与体检
 
  原则上采取1:2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1.考察。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体检工作由建华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确定拟调入人员与公示
 
  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与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建华区政府网和“风华建华”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调入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六、纪律监督
 
  1.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不得参加建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选调或择优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并由建华区委组织部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1)不按照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职位要求进行的;
 
  (2)不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3)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择优调入工作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4)择优调入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5)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试纪律以及其他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
 
  3.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由建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52-2566389。
 
  七、特别提醒
 
  1.报名人员应按照调入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层次或岗位(职员)等级平级报考,调入后兑现相应职级待遇(公检法除外),在建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需服从建华区择优调入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分配。
 
  2.考察(体检)人选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体检)前或考察(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3.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择优调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名者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建华区委组织部:0452-2556577(负责公务员择优调入),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2-2563960(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择优调入)。
 
 
 
  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9日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按照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工作安排,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规定,齐齐哈尔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市嫩江巡查管护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水务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保护嫩江水环境,对嫩江流经的10个县(市)区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负责嫩江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巡护等工作。
 
  (二)黑龙江省卫星运河管护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水务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卫星运河灌区工程运行维护、工程设施管护工作,负责卫星运河灌区防洪工作,负责讷谟尔河工程建设工作。
 
  (三)齐齐哈尔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水务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水情、旱情信息监测预警及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开展防汛抗旱巡查工作,负责防汛系统、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管理、防汛抗旱知识培训、防汛抗旱新技术推广应用等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齐齐哈尔市嫩江巡查管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黑龙江省卫星运河管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人,齐齐哈尔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5年毕业生;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件)压缩包上传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以“姓名+所报岗位代码+电话”命名,邮箱:qsswjzp@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31605、0452-2741304
 
  咨询时间:08:30—11:30,13:30—16:30(工作日)
 
  2、报名时需提供的扫描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
 
  3、注意事项
 
  (1)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6)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7)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并电话告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三)面试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面试的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组织考核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超过1:30,则先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加试(笔试)成绩不列入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两次抽签,按抽取的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通过“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符合优先聘用相关政策的优先聘用,否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四)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审核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政府网和“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87853。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更好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要求,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财政差额拨款副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咨询指导、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内在品质、食品安全指标监测工作。对市域内粮食质量争议进行仲裁检验,面向社会开展粮食质量检测服务。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3410。
 
  (一)发布信息
 
  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专业”形式,上传至报名指定邮箱qqhrslcj@163.com,由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鹤城粮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提交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
 
  4.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告人数上应不低于1:3比例。
 
  (3)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明、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请详见“鹤城粮食”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方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黑龙江省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六、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齐齐哈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更好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审计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大数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400500转9304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专业名称”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jjrjk605@126.com。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市审计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2467813。
 
  (三)报名需上传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qhr.gov.cn/newIndex.js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人员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结束后,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将采取加试方式排出顺序。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3.现场确认、面试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错过公开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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