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聘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国外相近专业和专业硕士,由学院研究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1983年7月2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22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考生应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3个岗位31人,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专业要求详见《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我院统一组织。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理论,闭卷。教学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四、工作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报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gscmxy.edu.cn/发布公告,同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转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8月5日16:00,以网络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阅读招聘公告,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根据系统提示注册账户(该账户是报考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我的应聘-创建简历、我的应聘-简历填写”栏目下《填写提示》、《资料填写说明》,按系统提示创建简历,简历填写完成后,在导航栏“招聘岗位”选择符合的岗位进行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反馈“岗位申请成功”(报名系统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页面在线咨询)。
下列报名内容需上传佐证资料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至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请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和上传扫描件内容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3.缴费。资料提交成功的报考人员,2024年8月9日9:30后登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点击《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缴费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扫描二维码关注学院缴费平台公众号,缴纳报名费150元(依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下午16: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须按照学院官网通知期限(详情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页面在线咨询解决)。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三)笔试
1.试题命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GZ2412、GZ2413)主要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等相关内容。教学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
2.笔试形式:笔试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相关考生,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
1.按照参加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地点,具体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若报考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通过报名系统“简历预览”模块下载打印,须彩印)。
(5)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
(6)《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4.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阶段,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教学岗位采取现场试讲的形式;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能、组织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公布后,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公布成绩
1.综合成绩确定: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排名。
2.考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
(七)体检
1.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在体检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首次体检不合格处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3.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结论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调阅档案,组成三人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问题处理: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审批及报备
1.拟招聘人员公示: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拟招聘人员审批: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招聘备案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岗位设置、工资兑现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6839529 、8250986;
监督举报邮箱:gscm201611@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部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咨询:0931-6836360 19193100099 18193179676
(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15人公告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经研究通过可适当放宽,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资格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对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学位博士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校综合研究审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序号 |
招聘专业 |
岗位名称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
教学科研 |
博士 |
2 |
|
2 |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
教学科研 |
博士 |
4 |
|
3 |
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财政学 |
教学科研 |
博士 |
3 |
|
4 |
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 |
教学科研 |
博士 |
2 |
|
5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教学科研 |
博士 |
1 |
|
6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
教学科研 |
博士 |
2 |
|
7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教学科研 |
博士 |
1 |
|
合计 |
15 |
四、引进待遇
(一)符合条件的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职称晋升。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直接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三)职务晋升。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博士研究生可优先选拔任用为中层干部,并享受相应岗位绩效待遇;
(四)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根据《“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并享受“陇原人才服务卡”中规定的其他待遇;
(五)引进双一流大学(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A类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税前)50万元;其他学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补贴(税前)30万元。配偶符合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条件同时引入学院全职工作的,按两者安家补贴总和1.2倍发放。享受学校一次性安家补贴后,不再享受“陇原人才服务卡”中规定的安家补贴;
(六)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最高30万,文科类最高15万(非理工科其他学科参照文科执行),并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若自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学院除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外,另根据科研项目的级别分别予以配套;
(七)引进的教学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额外享受博士岗位绩效1000元/月(学期内,不含假期),享受行政管理岗位绩效后不再享受;
(八)科研奖励。入职后根据每年度科研业绩成果贡献,依照《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给与一定数额的奖励;
(九)配偶安置。配偶符合学院专业(群)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才引进条件引入学院全职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配偶需调动至新区工作的,学校积极为其联系就业单位,为其配偶就业提供帮助。配偶无工作的,若具备学校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学校根据岗位聘用整体情况并经讨论研究后可按长期聘用形式安排工作;
(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按相应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1日住宿费和体检费;
(十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学校提供单人教师公寓1间;
(十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坚持以用为本,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列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绩效、租房补贴等待遇可协商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2月31日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姓名+专业+毕业时间+应聘岗位” 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gscmxyrsc@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代表性成果证明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和《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的,可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要求,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符合要求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联系(务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约定资格审查时间。被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报名表》(正反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代表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纸质简历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的,可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开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法,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于考核前一周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及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将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档案材料等,由学院党委会审定,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七)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6836365
监督举报邮箱:gscm201611@163.com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0931-6836360,19193100099,18193179676
学校网址:http://www.gscm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