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1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13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职责
 
受聘者由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区域为广州市黄埔区,需轮流参与24小时在岗值班,服从工作调剂,适时分配至街道工作。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13名。其中,男性队员11名,女性队员2名(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1.参与区委政法委机关职能科室相关业务工作;
 
2.协助区内各职能部门、街(镇)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
 
3.参与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综合保障工作;
 
4.完成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
 
4.身高要求男性净身高172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形象气质佳,无精神病史,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体表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达到4.9(0.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7.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黄埔区户籍或居住者、有社区专干或专职网格员等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参邪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社会治理队员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53)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7月31日(星期三)18: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审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
 
3.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6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确认后,于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8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4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本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漏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报考者本人,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相关招聘信息未能通知到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及以上的,招聘单位视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7.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均包含本数。
 
四、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各项目考试顺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具体时间及地址以短信通知为准)。
 
(一)笔试
 
1.笔试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2.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情况。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以线下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当天,对应试人员身高、视力进行测查,身高视力未达岗位设定标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每项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所有项目测试成绩均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一)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4)提交时间以招考单位的通知为准。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体检、政审考察,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三)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毒品检测、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约400元)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包括肝功二项、全血细胞计数、肾功二项、空腹血糖、尿常规分析、胸片、心电图、肝胆脾胰B超、一般体格检查等项目,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见附件5)。
 
(二)毒品检测
 
为防止涉毒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应聘人员需无条件遵照招聘单位的要求,配合体检医院和用人单位开展毒品筛查工作(人体毛发生物检材提取),被检人的毛发检测结果疑似为阳性的,判定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三)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考察的参考资料。
 
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一)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二)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六)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一)社会治理工作队队员按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均工资福利经费约10-11万元/年。
 
上述岗位的薪资待遇均包含加班费、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应聘,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在参加考试、考核时须同时携带出示核验,证件不齐或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问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四)招聘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电话:020-82108607,联系人:曾队、彭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编外教辅人员招聘公告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设考点(体育东路体育西横街221号)。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保育员1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2024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上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大观园区(悦景路2号,半山溪谷小区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高中或以上学历条件;
 
5.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步骤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辅人员报名表》《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辅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后(见附件2、3,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123934015@qq.com,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后续进去体检环节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1日。
 
(二)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
 
比例限制;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本人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见附件,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4年9月12日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9月13日
 
2.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在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幼儿园相关从业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结束后三个月内,如本园有新增编外人员指标且有同类岗位需求的,可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考试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18666623047,谢老师,监督电话:(020)38622519。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3人公告

  
 
  为落实关爱社区工作者的要求,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天河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68年9月5日(含)后出生;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73年9月5日(含)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任职天河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且获表彰荣誉前个人在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满1年;
 
  (3)近6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优秀等次占一半以上。
 
  第1、2点所指的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部委办局、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颁发的证书为准,不包括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机构的表彰奖励;不包括通报、表扬等;上述有表彰权限的各级部门,2011年后如所开展的表彰未列入国家或省2011年、2015年保留表彰目录内,或未按程序报国家、省审批,不能认定为相应级别的表彰。
 
  任职时间、获得表彰奖励时间及取得毕业证书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5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8:00止。
 
  2.报名形式
 
  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向工作单位所在街道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在承诺声明处由本人手签姓名;
 
  (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10年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5)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批复;
 
  (6)符合“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或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且获表彰荣誉前个人在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需提供表彰决定文件、荣誉证书;
 
  (7)符合“近6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优秀等次占一半以上”的,需提供近6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4.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也需据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9月5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8:00期间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街道进行资格初审。完成初审后,各街道汇总初审人员报名材料,于2024年9月11日19:00前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初审、复审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笔试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
 
  (四)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送达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廉洁自律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0-38622405;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09650。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招聘总工程师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工程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总工程师(1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且同时满足《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公开招聘职位表》设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德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符合《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须以《职位表》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不满4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以2024年9月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4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79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专业试题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专业试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9月30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
 
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岗位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通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取消招聘岗位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2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内容另行通告。
 
(五)专业试题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现场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职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相关写作材料等;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4)《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公开招聘报名表》(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5)本通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2.面试采取专业试题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要素。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最后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将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人员回避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番禺人才网站“单位招考”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七、人员待遇
 
福利待遇按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释权
 
本次招聘工作由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46122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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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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