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27人公告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同意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学校,学院为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职业教育联盟牵头单位、安徽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27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招聘岗位(见附件1)
 
2.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二维码)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人事部门将联合监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线上集中初审工作,审查通过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8月5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420办公室(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火车站、汽车站乘坐29路公交车到池州学院站下)。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属2024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审查人员: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审计处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人员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求。
 
四、笔试
 
对资格复审通过后人数超过3:1的岗位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时间:8月6日(周二)上午9:30-11:3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五、专业测试
 
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一)专业测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每人15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2.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模拟主题班会(每人15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班会考题后,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考后进行,主要考查对辅导员工作的认知与理解,以及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
 
3.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15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结构化面试考题后,现场准备及答题,主要考查对工作岗位的认知与理解。
 
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测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待定。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三)专业测试要求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准时到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的候考室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张贴在候考室的考生须知,并严格遵守。
 
(四)专业测试考官组成
 
专业测试按照岗位分为若干组进行试讲、模拟主题班会和结构化面试,考官由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考官库,每组为5-9名考官,在考核前一天,在监察审计处监督下随机抽取考官组成,在考核当天通知,面试前30分钟抽签决定各组考官成员。
 
六、成绩合成
 
须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比30%,专业测试成绩占比70%。
 
无须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依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换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成绩第一、第二和第三评分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次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专业测试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入职前如有岗位考生放弃,则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有关手续,其中实验员岗位办理劳务派遣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测试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6-3388355(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第二批安徽宿州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6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宿州市公安局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其中30周岁以下的界定范围是199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的界定范围是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入职3年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凭,否则不予续签合同);
 
4.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5.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需有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区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7.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肢体功能障碍;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曾因个人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或者解聘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
 
8.现役军人或被开除军籍的;
 
9.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0.曾在宿州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1.本人参加经商办企业的;
 
12.本人已就业未办理离职手续的;
 
1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4.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5.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宿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5:00截止。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填写《2024年宿州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2024年7月30日15: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在2024年7月30日15: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报考者可于2024年7月30日15:00前随时登录(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2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2日上午8:30至下午15:00之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试,退回其所缴纳的报名费。对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测试)的,费用不予退回。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按标准收取考试费(笔试费45元/人、体能测试费55元/人、面试费80元/人)。
 
4.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4年8月9日开始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考点设在宿州市。
 
5.资格复审:体测入围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2024年宿州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报名网站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4张。
 
6.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若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将按照进入体能测评人数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笔试
 
1.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时事政治、《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4.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出现入围下一环节人选缺额的,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名单及体能测评地点以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为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纵跳摸高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跑步测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后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则按优先聘用情形确定排序。若优先聘用情形相同或均不适用,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合成成绩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宿州市公安局将按照岗位聘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机关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人才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对组织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4.成绩保留期限。对于面试结束后没有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考生,纳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管理(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算)。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从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补录。
 
5.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查看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6.咨询电话:
 
0557-3910968 (宿州市公安局)
 
0557-3662572 (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0557-2553116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0557-8933260 (砀山县公安局)
 
0557-5013834 (萧县公安局)
 
7.监督电话:
 
0557-3955988、0557-3662896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本《公告》由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宿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第二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27人公告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同意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学校,学院为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职业教育联盟牵头单位、安徽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27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招聘岗位(见附件1)
 
2.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二维码)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人事部门将联合监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线上集中初审工作,审查通过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8月5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420办公室(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火车站、汽车站乘坐29路公交车到池州学院站下)。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属2024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审查人员: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审计处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人员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求。
 
四、笔试
 
对资格复审通过后人数超过3:1的岗位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时间:8月6日(周二)上午9:30-11:30。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五、专业测试
 
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一)专业测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每人15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2.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模拟主题班会(每人15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班会考题后,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考后进行,主要考查对辅导员工作的认知与理解,以及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
 
3.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15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结构化面试考题后,现场准备及答题,主要考查对工作岗位的认知与理解。
 
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测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待定。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三)专业测试要求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准时到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的候考室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张贴在候考室的考生须知,并严格遵守。
 
(四)专业测试考官组成
 
专业测试按照岗位分为若干组进行试讲、模拟主题班会和结构化面试,考官由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考官库,每组为5-9名考官,在考核前一天,在监察审计处监督下随机抽取考官组成,在考核当天通知,面试前30分钟抽签决定各组考官成员。
 
六、成绩合成
 
须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比30%,专业测试成绩占比70%。
 
无须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依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换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成绩第一、第二和第三评分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次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专业测试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入职前如有岗位考生放弃,则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有关手续,其中实验员岗位办理劳务派遣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测试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6-3388355(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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