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25日9∶00-12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25日9∶00-12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25日-12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25日9∶00-12月2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88人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实现八连冠,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苏州工业园区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持续构建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不断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打造了“一体四翼多支点”公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同质化发展。为了进一步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更好地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岗位表(第二批)》和附件2《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岗位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表》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完成学历认证,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除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单位正式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 http://pmi.siphrd.com/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2024年8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报考单位电话联系(见《招聘岗位表》)。通过线上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各岗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9月2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
 
  (1)笔试日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关注报名网站,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面试
 
  (1)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包括人岗相适度测评和现场面试两个环节。人岗相适度测评主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专业背景、技术职称、科教研成果等与岗位匹配度相关内容综合评分。现场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人岗相适度测评和现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30%、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10%、现场面试成绩60%相加得出总成绩,以上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现场面试成绩、人岗相适度成绩的顺序取高者;如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5.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公示和录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视情况递补。递补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0817。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与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解除合同等处理。
 
  六、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85612。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江苏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具有学历条件所对应的学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23年8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3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
 
  电脑端报名请点击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系统(https://todllbvkqc.jiandaoyun.com/f/5d65361be77d0f25238bfbe2)
 
  手机端报名请扫码填写: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网上确认
 
  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
 
  1.考核形式、时间、地点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在专业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专业考核相关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专业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专业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siit.edu.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均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学院将根据拟录取人员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及专业紧缺程度,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等优惠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一般专业30-80万元、紧缺专业40-100万元;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2)给予科研启动金,5-30万元;
 
  (3)提供过渡性教师人才公寓。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375081。
 
  八、本《简章》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984824。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江苏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具有学历条件所对应的学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23年8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3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
 
  电脑端报名请点击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系统(https://todllbvkqc.jiandaoyun.com/f/5d65361be77d0f25238bfbe2)
 
  手机端报名请扫码填写: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上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网上确认
 
  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主。
 
  1.考核形式、时间、地点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在专业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专业考核相关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专业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edu.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专业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siit.edu.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均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学院将根据拟录取人员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及专业紧缺程度,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等优惠待遇。
 
  (1)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一般专业30-80万元、紧缺专业40-100万元;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2)给予科研启动金,5-30万元;
 
  (3)提供过渡性教师人才公寓。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375081。
 
  八、本《简章》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984824。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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