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5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7日之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8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2024年8月7日前取得。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https://www.zhonglou.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8月5日09:00-8月7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8月5日09:00-8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第六条咨询与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核减。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15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时间地点:2024年8月17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ongl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报考人员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钟楼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钟楼区卫生健康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8890505。
 
  监督电话:(0519)88891698,88890343,88890512。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江苏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5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7日之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8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2024年8月7日前取得。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https://www.zhonglou.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8月5日09:00-8月7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8月5日09:00-8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第六条咨询与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核减。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15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时间地点:2024年8月17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ongl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在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报考人员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钟楼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钟楼区卫生健康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8890505。
 
  监督电话:(0519)88891698,88890343,88890512。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季子幼儿园招聘教师2人简章

 
 
  常州市天宁区季子幼儿园(暂用名,筹建中,后简称季子幼儿园)是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与常州市机关幼儿园合作开办的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季子路以南、迎宾路以东,由常州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一体化管理,计划于2025年9月开园。为储备一支品德优良、专业素养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季子幼儿园内涵发展,经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热爱幼教事业,性格好,亲和力强,有吃苦耐劳、积极进取的精神及团队意识;作风正派,服从幼儿园岗位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之后出生)。(四项条件需同时满足)
 
  4.同等条件下,获得市、区级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的优秀人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岗位招聘要求提供个人各类证书资料扫描件,并填写《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季子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以上报名材料以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627596689@qq.com)。报考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有效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资料:
 
  (1)《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季子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包括在校时奖学金证书等),材料均提供电子扫描件,文件名以相对应的材料命名。
 
  4.资格审核:季子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材料确定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核,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理论考核、专业技能、活动组织相结合的办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法:理论考核(30%)、专业技能(45%)、活动组织(25%)。
 
  (1)理论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为通识性知识、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等基本知识及应用。(分值30分)
 
  (2)专业测试。(分值45分)
 
 
  (3)活动组织:现场模拟组织一节教学活动,自定活动内容,自选年龄段,模拟上课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共10分钟。(分值25分)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季子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政审结束后,将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姚老师:85859860
 
  2.在季子幼儿园筹备期间,常州市天宁郑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待季子幼儿园正式运行后,由季子幼儿园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常州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新聘用教师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定级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
 
  4.纪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9-88732861。
 
 
  常州市天宁区季子幼儿园(筹)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江苏常州市金坛区公办幼儿园编外保育员招聘2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6日后出生)。在金坛区注册幼儿园具有累计满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后出生)。报考保育员2组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6日后出生)。
 
  (三)户籍所在地不限。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金坛区公办幼儿园在职人员;
 
  6.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在合同期内个人单方面与金坛区公办幼儿园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2024年8月21日12:00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材料:
 
  1.《常州市金坛区公办幼儿园编外保育员招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5.符合放宽年龄的人员需提供:金坛区注册幼儿园累计满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原件等。
 
  (三)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tjyrsk@126.com。邮件主题请以“姓名+报考岗位”格式命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者一律视为无效报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核事项
 
  1.资格审核时间:8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金坛新城实验幼儿园。
 
  3.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网上缴纳面试费100元,缴费方式详见《常州市金坛区公办幼儿园编外保育员招聘缴费流程》(附件3)。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缴纳面试费参加面试,面试费不退还。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请考生密切关注金坛教育服务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考核
 
  本岗位采用面试形式。
 
  1.面试内容形式:采用面谈和现场操作方式进行。
 
  2.面试分值:共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安排:10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核成绩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按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保育员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录用关系。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组织考察。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岗位的一个学校,当场确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录用
 
  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制保育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录用后到幼儿园工作,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须服从教育系统统筹管理,服从工作调配安排。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招聘期间空缺的岗位,则面向此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人员(不含放弃人员)进行补充录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录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2881852
 
  监督举报电话:82825373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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