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滨海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村(含社区,下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发展通道,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我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优,群众评价高。
 
  2.滨海县在职在岗的村党组织书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日),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至少获得过1次全县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表彰或上年度评星定级星级较高。
 
  4.所在村上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较高。
 
  5.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可到所在镇(区、街道)报名,并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各镇(区、街道)党群工作局。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4年滨海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区、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5年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5)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资格审核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出具推荐函、廉政鉴定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县复核。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量化积分方式进行,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面试、量化积分成绩分别占30%、40%、30%。
 
  1.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三农”政策、党建实务、农村经营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量化积分。相关部门对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积分。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须合格)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得分相同,按量化积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滨海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职位不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名额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镇(区、街道)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予以定岗定级,并继续在村工作。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滨海县委组织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接受滨海县纪委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84108555 0515-89196060
 
  监督电话:0515-84108911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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