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阿拉善盟人才预约引进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四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7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信息,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四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以下简称《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不含)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引进范围
 
  我盟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综合及专业技术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校排名以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医学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生;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医学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岗位对考生就读院校有专门要求的,以《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各类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引才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8月31日9:00至9月6日18:00。
 
  人才预约引进无需交纳报名费。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1.选择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可从《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在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通过。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学习、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申请人才预约引进,须经本单位同意。
 
  5.《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包含“类”字样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申请时,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申请信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新的岗位申请。请考生选择好岗位后尽早申请,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引进。
 
  8.考生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引才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预约引进的,视为放弃。
 
  9.个人申请期间,各岗位申请人数可从报名系统查询,供考生参考。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31日9:00至9月7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后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盟委人才办优先安排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有关引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请。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考生发现个人申请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考生在引才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办(盟委组织部人才科)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第四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五)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内蒙古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12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12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信息,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以下简称《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引进范围
 
  我盟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A综合及专业技术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校排名以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B教育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C医学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生;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医学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岗位对考生就读院校有专门要求的,以《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各类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引才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8:00。
 
  人才预约引进无需交纳报名费。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1.选择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可从《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在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通过。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学习、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申请人才预约引进,须经本单位同意。
 
  5.《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包含“类”字样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申请时,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申请信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新的岗位申请。请考生选择好岗位后尽早申请,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引进。
 
  8.考生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引才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预约引进的,视为放弃。
 
  9.个人申请期间,各岗位申请人数可从报名系统查询,供考生参考。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盟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统一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盟委人才办优先安排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有关引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请。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考生发现个人申请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考生在引才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办(盟委组织部人才科)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五)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内蒙古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摄像制作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有效补充新媒体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现将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2024年度引进摄像制作急需紧缺人才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摄像制作人才5人,具体引才岗位及人数以《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引才岗位表》)为准。
 
  二、引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不含)以下,即1989年7月24日(不含)至2006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引才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阿拉善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12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主要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
 
  四、引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rmtrl@163.com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至8月2日18:00。
 
  3.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专业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盟外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摄像制作作品视频资料。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本科(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报名,须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专业条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引才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专业目录设置。岗位专业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别(二级学科),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三级学科)。为精准区分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二级学科)和具体专业(三级学科)名称相同的情况,岗位专业设置专业代码,请考生报名时认真核对。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应代码。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引才阶段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引才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3日至8月5日
 
  按照人才引进条件,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报考者基本信息、学历、经历和各类证书的真实性,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反馈。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邮箱接收到的《专业测试通知单》。
 
  1.专业测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专业测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若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
 
  (四)成绩公布和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成绩通过“阿拉善融媒”微信公众号公布。
 
  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从达到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并在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5.个人征信记录。
 
  6.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下一步环节。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须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递补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对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应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经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融媒”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2.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在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辞职)。对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人才标准的,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二)应聘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引才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引才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提交《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本次引才工作由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83-8335708(盟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阿拉善盟融媒体中心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内蒙古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12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12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信息,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以下简称《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引进范围
 
  我盟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A综合及专业技术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校排名以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B教育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C医学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生;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医学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岗位对考生就读院校有专门要求的,以《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各类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引才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8:00。
 
  人才预约引进无需交纳报名费。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1.选择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可从《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在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通过。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学习、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申请人才预约引进,须经本单位同意。
 
  5.《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包含“类”字样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申请时,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申请信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新的岗位申请。请考生选择好岗位后尽早申请,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引进。
 
  8.考生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引才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预约引进的,视为放弃。
 
  9.个人申请期间,各岗位申请人数可从报名系统查询,供考生参考。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盟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统一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盟委人才办优先安排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有关引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请。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考生发现个人申请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考生在引才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办(盟委组织部人才科)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五)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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