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招聘3名编外使用人员公告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法院委托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岗位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三)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实务类、法学类专业;
 
(六)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
 
(六)曾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人员(含劳务派遣)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19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注册后至7月30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人才测评笔试费45元/科/人),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准考证打印。
 
4、人才测评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最终成绩。人才测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人才测评笔试后,安排资格复审。
 
6、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2799217。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薪资依据岗位职责核定,基础薪酬保障标准为7万元/人/年(包括个人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就餐、体检、工会福利等),奖励性绩效考核人均3万元(至少不低于1.2万元,由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核定发放)。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安徽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人公告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批准,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9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岗位计划及条件
 
引进计划数共29名,其中,合肥市第一中学17名,合肥市第二中学1名,合肥市第六中学3名,合肥市第八中学5名,合肥市第九中学1名,合肥市第十中学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8月2日起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efei.gov.cn/)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引进人员除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条件外,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其中,“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合肥市所辖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内在职教师;
 
(二)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13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在报名时须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材料。
 
报考人需将报名表(电子版,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和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岗位表),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引进人才+姓名+手机号+报考单位+岗位代码”。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已发至邮箱的无需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
 
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并按时缴纳面试费用者,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设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携带引进岗位所需材料(如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报名承诺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证书、特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教育局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0551-62911018,0551-62912028,0551-62911022(合肥市第一中学)
 
0551-63618015,18158950575(合肥市第二中学)
 
0551-63158180(合肥市第六中学)
 
0551-63688801(合肥市第八中学)
 
0551-62809808(合肥市第九中学)
 
0551-64459968,13665606175(合肥市第十中学)
 
监督电话:
 
0551-63505156(中共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4年安徽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人公告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批准,合肥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9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岗位计划及条件
 
引进计划数共29名,其中,合肥市第一中学17名,合肥市第二中学1名,合肥市第六中学3名,合肥市第八中学5名,合肥市第九中学1名,合肥市第十中学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8月2日起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efei.gov.cn/)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引进人员除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条件外,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其中,“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合肥市所辖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内在职教师;
 
(二)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13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在报名时须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材料。
 
报考人需将报名表(电子版,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和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岗位表),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引进人才+姓名+手机号+报考单位+岗位代码”。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已发至邮箱的无需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
 
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并按时缴纳面试费用者,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设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携带引进岗位所需材料(如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报名承诺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证书、特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教育局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0551-62911018,0551-62912028,0551-62911022(合肥市第一中学)
 
0551-63618015,18158950575(合肥市第二中学)
 
0551-63158180(合肥市第六中学)
 
0551-63688801(合肥市第八中学)
 
0551-62809808(合肥市第九中学)
 
0551-64459968,13665606175(合肥市第十中学)
 
监督电话:
 
0551-63505156(中共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4年安徽合肥市梦园中学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为顺应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要,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取得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具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有效期内成绩合格证明)。或者具备人社系统颁发的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须在进校服务一年内取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身心健康,年龄40 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照片)、手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969834748@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科+联系方式”字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8:00。
 
注: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根据材料进行初选,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具体到校面试时间。面试内容遵从学校安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体检:拟聘人员到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录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与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
 
薪酬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年度综合薪酬8-10万元(含社会保险等)。
 
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本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等任何招聘费用,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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