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2024年澧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澧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中心、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澧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8月7日08:00- 8月9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2024年8月7日09:00-8月9日18:00
 
  2.报名网址
 
  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www.lxkszx.com)
 
  3.报名流程
 
  (1)考生进入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后,请按照用户注册→网上报名→上传个人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学历信息,再点击选择本次考试的网上报名入口。
 
  (2)报考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正确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3)上传报考资料: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料。
 
  4.填报要求
 
  (1)考生需确保所有上传的证件、照片清晰,否则无法通过在线审核。
 
  (2)个人照片提交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像素>=295*413)。在上传照片前,务必到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平台识别。
 
  (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未审查的,请及时联系澧县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736-3221489);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县人社局将适时通过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请考生登录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或同一考卷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最低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面试。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一)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对象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招聘各个环节相关工作及考试成绩均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澧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澧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36-3221604
 
  监督电话:13861547043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9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1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8月19日—2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在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事业编职位在汉寿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5818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调(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8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选调(选聘)单位业务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9月3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事业编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汉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选聘)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事业人员流动调配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选调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此次共选调27名工作人员,其中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2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5名,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人员10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5名,行政中心物业管理人员5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在调入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澧县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专技)工作人员,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外: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专班办公室(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08室);
 
  联系人:池年君,联系电话19330686258。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澧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组织推荐(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
 
  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人选,并出具推荐函。
 
  3.资格审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
 
  由专班办公室结合镇(街道)推荐函对报名对象资格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考察对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4.组织考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
 
  5.组织体检(2024年9月13日)
 
  由专班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结合工作岗位要求组织体检。体检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
 
  6.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由专班办公室研究提出选调对象名单报专班初审,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适时报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在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专班领导下,由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选调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9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1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8月19日—2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在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事业编职位在汉寿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5818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调(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8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选调(选聘)单位业务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9月3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事业编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汉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选聘)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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