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103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2024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0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recruit/)。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30日至2006年8月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6. 户籍不限。
 
  7. 非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8.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
 
  “其他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2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0.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 报名网址: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12333.zjg.gov.cn:7005/wsbm)。
 
  3.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7月30日09:00至8月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30日09:00至8月2日20:00。
 
  5.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30日09:00至8月3日20:00。
 
  6.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30日09:00至8月4日12:00。
 
  7.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7月30日09:00至8月4日14:00。
 
  (二)网上确认
 
  1.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 08-90号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08-90号岗位)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08-90号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4日14:30至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3.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参加笔试对象:报考岗位代码为08-90号的考生。
 
  1.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8月8日09:00至8月9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recruit/)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6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 笔试成绩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报考岗位代码为01-07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以及报考岗位代码为08-90号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 资格复审时间: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recruit/)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资格复审地点:张家港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职中路18号,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底楼)。
 
  3.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08-90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将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recruit/)进行公布。
 
  4.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5.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需出具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
 
  (2)其他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recruit/)另行公告,请进入面试者予以关注。
 
  2. 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01-07号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08-90号岗位将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recruit/),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系组织行为,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03。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5898712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55390689。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历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中普高岗位的报考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四)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3443)。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8月27日14: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8月27日15:00。
 
6.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5: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6:00。
 
8.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6:30。
 
9.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10.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29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3443)内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30日(周五)笔试,具体地点、科目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成绩查询
 
在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五、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笔试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要求,打印《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2024年9月4日(周三),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须提供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承诺书》、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2)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复审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3)社会人员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3.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4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微型课。
 
形式: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分值: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当天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
 
七、体检、选岗、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侯老师0512-58150772,殳老师0512-58155292,余老师0512-58222470(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16人公告(第一批)

 
 
  根据苏州市就业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就促办〔2024〕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张家港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或当前社保未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应届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以及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报名截止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应岗位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首页—政务服务—专题服务—就业创业—招考就业)或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首页—招考公告)下载《张家港市2024年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填好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楼711室。咨询电话:56328318。
 
  (二)资格审查
 
  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等须于报名前取得。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考试方案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报考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和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保税区、街道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保税区、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9日)。
 
  4.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 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5.中共党员要求能够提供党员证明(所在党组织证明或党费缴纳记录)。
 
  6.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7.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形;
 
  (7)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应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http://zjgbsq.jobs.o-hr.com/)。
 
  2.报名时间:7月24日9∶00-7月29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7月24日9∶00-7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按照本公告以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公告。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考试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于考前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和“金港潮”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和“金港潮”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和“金港潮”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应聘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与“金港潮”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与“金港潮”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
 
  1.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待遇及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职工,薪酬待遇享受用工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待遇。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录工作接受张家港保税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38661。
 
  十、本公告由张家港保税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58933752,0512-58328557。
 
  张家港保税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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