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市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328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定兴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经历、户籍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15日)。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21.28.195.222:8070/ 。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27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8月10日下午14:00至17:00到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兴县开放路279号)三楼西侧会议室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8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综合类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医学类内容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教育类内容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4年8月12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人选于8月15日-8月16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从8月24日起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和医学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那组顺延递补。
 
  5.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侯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6.面试评委会组成。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异地选派。
 
  7.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公布。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8.综合成绩。综合类岗位、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年龄小的。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根据《聘用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类岗位对资格证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对资格证没要求的,聘用后先从事医疗辅助性岗位,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岗位,其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问题的请拨打岗位信息表中咨询电话。
 
  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设置。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8.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9.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定兴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6926232
 
  报名系统网络技术电话:0311-87102235
 
  附件:
 
 
 
  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竞秀区事业单位选聘返乡体育冠军10人公告

  
 
  为实现竞秀区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进一步选拔有潜力有发展的运动员组建区级运动队,为我市输送更多高水平后备人才,保定市竞秀区决定择优公开选聘返乡体育冠军10名。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选聘的招聘方式。
 
  二、选聘对象
 
  (一)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二)保定市(县、区)户籍或曾经在竞秀区有过学习经历的全国比赛(成人)冠军(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或同级别赛事)或获集体项目省级及以上比赛(成人)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三)夫妻双方同为获得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其中一人满足上述第一条或第二条要求的(含已在竞秀区任职的返乡体育冠军),其配偶可不受第二条中户籍和竞秀区学习经历的限制。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事业单位教育教学工作;
 
  (五)年龄在18--40周岁(1983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冠军资格以证书和成绩册为准,学习经历以竞秀区学校的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为准。
 
  本次选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在往年返乡冠军选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四、选聘岗位
 
  选聘返乡体育冠军共10人。选聘单位、数量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秀区公开选聘体育冠军报名表》;
 
  (2)竞秀区学校的毕业证书或曾在竞秀区上学的证明(任课教师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明中注明在本校就读的时段);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能够证明获得冠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书、成绩册);
 
  (5)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原始学历为专科的,需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
 
  (6)以配偶身份报名选聘的,需提供结婚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29日至8月2日在保定市竞秀区隆兴西路2017号(河北省新华第一印刷责任有限公司院内)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体教融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
 
  (2)由保定市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竞秀区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拟聘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单数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赛事级别高的,田径、排球、篮球三大项目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
 
  3.面试完当天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拟选聘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出拟聘人员,并在竞秀区教体局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安置
 
  拟聘用人员到岗,办理增人、增资、入编等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其他事宜
 
  1.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 政策咨询电话:0312-3016007
 
  咨询时间: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附件:
 
 
 
 
  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竞秀区选聘高层次教师14人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加入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78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文件,经竞秀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6所部属师范类院校择优公开选聘2024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14名到我区工作。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选聘方式
 
  采取校园选聘、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选聘范围
 
  部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四、选聘岗位
 
  选聘高中、初中教师,共14人。具体选聘岗位见《2024年保定市竞秀区选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本次选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需缴纳费用。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资料发至选聘邮箱(jxqzp_xp@163.com),邮箱标题以“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应聘岗位”命名,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6日。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实习简历及任教年级、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以“姓名+个人简历”命名;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证件扫描件;以“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3.《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公开选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姓名+报名表”命名。
 
  (二)资格审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面试及后续资格。
 
  (三)面试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每组评委7人。评委由教育部门、选聘学校选派专业人员担任。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面试时间10分钟。应聘人员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一课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评委老师根据面试情况当场打分,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四)体检
 
  对拟选聘对象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出拟聘人员,并在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安置
 
  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统筹分配,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2024年暑假开学后,拟聘用人员到岗,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纳入全额事业教师编制。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内不能调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二)其他事宜
 
  1.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 报名咨询电话:0312-3089121(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附件: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高新区事业单位选聘15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学历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C}二、{C}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资格准入、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共7个,选聘单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附件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本科阶段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民办、专接本、专升本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适时发布公告。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则相应增加笔试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网上报名统一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11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2:00,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市人社局负责报名网站保障及技术咨询。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进行网上初审。资格条件有关问题拨打咨询电话(见附件1)。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注册账号。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填报信息。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初审。本次选聘不需缴纳费用,网上“审核通过”即为完成报名。
 
  (二)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凡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4日8:5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地点:高新区管委会主楼三楼309会议室(高新区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院内)。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考生应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
 
  {C}(三){C}面试
 
  1.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资格复审通过后,会告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面试时间相应延迟,考生须随时关注报考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评委从异地选派。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6.面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核、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高新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312-3327733,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社局技术咨询电话:0312-5037344。
 
  2.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参照《有关重点高校名单》(附件2)。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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