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泰安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鲁农科教字〔2024〕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市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主要从事种植产业农技推广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田秀才”;二是“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四是高素质农民。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具有农民高级农艺师以上职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当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我市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我市相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对农业科技经营主体进行技能培训和服务指导,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服务时间
根据农事季节及生产需要,特聘农技员服务时段2024年8月-2025年7月,服务时间12个月。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2日。
(二)报名地点:新泰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联系电话:0538-5351530。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培训证)、农民高级农艺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填报《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新泰市2024年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各两份。
五、聘用办法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新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并报名,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三)特聘农技员的补助。特聘农技员的补助从新泰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列支。服务到期再根据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补助。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538-5351530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山东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公告(20人)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新泰,助力新泰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结合人才工作实际需求,现就202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原则
(一)引进对象
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籍贯是新泰(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新泰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新泰工作),或现在新泰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新泰居住)。
(二)报名原则
1.遵循单位层级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泰安市以外,县(市、区)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新泰市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报考。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可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事业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事业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学历学位、职务(级别)、职称等资格条件。
5.在现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个人档案符合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提拔任职不满一年或者在拟调出事业单位聘用为高一级岗位不满一年的。
5.一年内曾跨地区、部门调动的。
6.根据有关规定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
7.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至9月12日16:00。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按规定顺序整合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与报名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岗位条件、回引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岗位报名人数可以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4.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PDF版、WORD版)。
5.《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见附件3)彩色扫描件(PDF版)。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
7.“籍贯是新泰”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彩色扫描件(PDF版)。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新泰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新泰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彩色扫描件(PDF版)。
9.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优才回引活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原单位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回引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加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予以公告。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人员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新泰市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4.《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原件(见附件3)。
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材料。
7.“籍贯是新泰”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新泰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新泰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综合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通过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3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泰安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泰安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8-7210120。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附件: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山东泰安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招聘教师42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新泰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 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 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教师资格证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 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和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 9:00 -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5日 11:00-8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t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和初审退回后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19日16:00以后,招聘主管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5日11:00-8月20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8月2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8月20日16:00前向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5日11:00— 8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23日9:00—8月25日9:30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8月20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重点考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新泰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和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的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本次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设3年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或与受聘人员单独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
八、其他事项
本次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8-7224687
监督电话:0538-7224737
咨询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8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本简章由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山东泰安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鲁农科教字〔2024〕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市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主要从事种植产业农技推广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田秀才”;二是“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四是高素质农民。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具有农民高级农艺师以上职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当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我市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我市相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对农业科技经营主体进行技能培训和服务指导,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服务时间
根据农事季节及生产需要,特聘农技员服务时段2024年8月-2025年7月,服务时间12个月。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2日。
(二)报名地点:新泰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联系电话:0538-5351530。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培训证)、农民高级农艺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填报《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新泰市2024年特聘农技员申请表》各两份。
五、聘用办法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新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并报名,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三)特聘农技员的补助。特聘农技员的补助从新泰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列支。服务到期再根据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补助。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538-5351530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