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市区中小学遴选教师74人公告

  2024年沙坡头区市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为合理配置沙坡头区城乡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坡头区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调配方案》(卫沙党教办发〔2024〕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字〔2022〕4号),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沙坡头区所属农村中小学公开遴选74名教师补充到市区缺员中小学任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统筹兼顾,合理调配。着眼城乡教育发展大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取盈补缺,合理调配,满足城乡中小学办学师资需求。
 
  2.学科配套、结构合理。遴选教师须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所遴选学科教学工作,实现市区学校教师学科结构合理配备。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面试方式,按照成绩高低公开择优录用。
 
  二、遴选学校岗位及人数
 

 
  三、遴选时间及地点
 
  8月10日(星期六),在中卫六中组织面试。
 
  四、遴选教师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教师可报名参加遴选:
 
  1.参加遴选的教师须为沙坡头区教育局所属农村中小学教师教龄满3年的;
 
  2.参加遴选的教师须思想政治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3.参加小学遴选的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参加初中遴选的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处分未解除的;
 
  2.近3年内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分的;
 
  3.持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的。
 
  (三)参加市区学校公开遴选的教师,仅限报1所学校的1个学科岗位,不得兼报。
 
  五、遴选方式及测试内容
 
  (一)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方式,满分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
 
  (二)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本学科专业知识、授课能力、教材教法应用能力及班级管理等综合能力。
 
  六、录取方法
 
  参加市区学校公开遴选的教师,仅限报1所学校的1个学科岗位,根据所选学校岗位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录用。所选学校岗位未报满出现的缺额部分,由区教育局按照同学段、同学科且服从调剂的原则,从报考其它学校落选的教师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七、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2日(星期五),区教育局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沙坡头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沙坡头区市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二)报名审核
 
  8月3日(星期六)8:30至8月5日(星期一)12:00,参加遴选教师填写《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沙坡头区教育局二楼人事办报名(214室)。区教育局人事办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参加遴选教师资格,并当场告知审核结果。
 
  8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符合面试条件的教师到区教育局人事办(214室)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面试
 
  8月10日(星期六),在中卫六中组织遴选教师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6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
 
  (四)公示
 
  对参加遴选教师面试成绩及拟录取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为录取人员办理人事、工资调动手续。
 
  八、其它
 
  (一)凡涉及本次遴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沙坡头区市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参加遴选教师自报名至拟录取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手机号码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试教师自负。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遴选辅导培训。
 
  (四)在遴选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若有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擅离职守、履职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责。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955-8817611(沙坡头区教育局人事办)
 
  监督电话:0955-8817600(沙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
 
 
  注:前期已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表的教师,请于8月3日(星期六)8:30—8月5日(星期一)12:00,向区教育局人事办提交《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申请表》,本次报名以该时间段提交的《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申请表》为准。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招聘35人公告

  
 
  为满足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规定,现就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35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下同)非在编人员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3日期间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pt.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8月21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人员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专项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沙坡头区委组织部、沙坡头区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结果即被确认,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特别提醒: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天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以免错过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资格初审未通过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沙坡头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考试形式
 
  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类别
 
  笔试科目按学科分类,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总分值150分,时长150分钟。综合能力占比30%,专业能力占比70%,专业能力部分按学科分类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资料分析题等。
 
  2.笔试时间
 
  笔试于2024年8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统一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
 
  笔试前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官网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请应聘者登录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进行笔试成绩查询。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二)面试开考比例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由沙坡头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沙坡头区委组织部、沙坡头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采取集中面试,分学段、分学科进行。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重点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面试公告提前5日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者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在沙坡头区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沙坡头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将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沙坡头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聘用。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要求
 
  (一)《公告》由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工作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及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均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详述,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认真阅读。
 
  (四)招聘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七)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5-7063908
 
  中卫市沙坡头区委组织部:0955-8806087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0955-881761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51-6091050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事业编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2〕1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优先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相关职业禁忌证;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
 
  6.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
 
  7.须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8.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9.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临床医师4名、麻醉医师1名、医学影像医师1名、临床护理人员4名、收费室会计3名,合计13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学历取得要求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须在发布公告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和所招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件。
 
  (二)岗位专业及其他要求
 
  1.临床、麻醉医师: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儿科学、眼视光学、外科学、麻醉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2.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3.临床护理: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通过国家执业证考试未注册但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
 
  4.收费室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
 
  五、招聘方式
 
  (一)公告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pt.gov.cn/。
 
  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招聘公告,并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pt.gov.cn/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附件2(word版和pdf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打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材料(模板见附件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18:00,报名最后截止时间以收到简历及投递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报考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拨打电话(0955-709843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报考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报考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在报名表中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人事科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考试方法
 
  1.笔试由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采取综合考试和面试方式招聘。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15:00—17:00统一进行。
 
  3.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1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85分。医疗卫生岗位专业科目划分为西医临床、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4个小类,收费室会计岗位专业科目划分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3:1,专业性强、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5.面试开考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临床医师、麻醉医师、医学影像、会计岗位采取理论测试及面试,理论测试最低分数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将取消面试资格。
 
  7.临床护理人员岗位招聘采取理论笔试、操作测试及面试,理论笔试及操作测试综合成绩平均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综合测试
 
  1.综合考试组织: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2.笔试、操作测试:笔试科目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操作科目:临床常用规范操作。
 
  3.临床护理分值核算形式:综合成绩分为两个部分进行,首先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笔试及操作测试,笔试测试采取专业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操作以抽考的方式进行测试,笔试、操作测试后平均成绩不能低于60分,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专业需求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规定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4.临床护理成绩核算:核定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临床医师、医学影像、麻醉医师、会计岗成绩核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当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临床医师、医学影像、麻醉医师、会计岗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医院招聘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临床护理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操作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操作测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医院招聘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面试内容
 
  1.面试方式和结构:面试内容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对应聘岗位涉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沙坡头区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临床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研究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将通过增加笔试方式以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指定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指定网站上公示。
 
  5.综合面试时携带的证件:本次考试只准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综合面试。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及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加分项
 
  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规培生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加3分;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加2分;加分项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一项最高加分项。
 
  (七)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形式通知拟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1.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单位特殊行业对从业人员身体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察(含资格复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复审表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形式。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人员均采用备案制形式,医院与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笔试成绩公示后至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前,出现的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到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不予递补情形
 
  (1)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报考资格条件说明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公安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有关规定,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培训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且符合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的本科学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须在考察(资格复审)时提供住培合格证书,考察(资格复审)前无法提供的,取消加分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二)保密工作。命制试题工作必须在全封闭、全监督的情况下进行。考试题本使用完毕后,当天在监督下密封,不得私自留存、复印或私自传递导致失密、泄密。
 
  (三)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四)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
 
  (六)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咨询与监督
 
  (一)政策和考务咨询、投递邮箱
 
  咨询电话:0955-7098435、7098431(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护理部)
 
  联 系 人:陈老师、仇老师
 
  报名投递邮箱:sptqrmyyzp@163.com
 
  (二)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955—7098438(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
 
  2024年7月9日


2024年宁夏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自主招聘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6日以后(含7月6日)出生,35周岁以下是1988年7月6日以后(含7月6日)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招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发布
 
  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发布招聘公告,并将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word版和pdf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打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其中,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其他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应聘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9:00至7月23日(星期三)18: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1)面试由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包含电视出镜、现场主持;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开考比例(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中卫新闻网、“中卫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告,并以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者。
 
  (4)应聘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中卫新闻网、“中卫发布”公众号公示。
 
  2.笔试
 
  (1)笔试由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行测+申论),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开考比例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经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卫新闻网发布公告,并以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者。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中卫新闻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可采取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新闻传媒中心具体负责。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形式通知拟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1.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单位特殊行业对从业人员身体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察(含资格复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复审表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由市新闻传媒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将聘用人员材料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办理各项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合同可按规定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不予递补情形。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人社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由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解释。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新闻传媒中心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工作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及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均在指定网站进行详述,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认真阅读。
 
  (四)招聘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5—7012030
 
  监督举报电话:0955—7989226
 
 
 
  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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