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招聘82人公告

  
 
  为充实人才队伍,促进医院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8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职称要求: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等;2024年职称考试成绩通过者,可凭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
 
  3.年龄要求:医生、医技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8周岁,初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0周岁;行政后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正高48岁以下,副高4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年龄测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00—2024年8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按照报名时间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yfyrczp@163.com,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学历+职称+联系电话。
 
  3.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报名上传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贴照片扫描上传);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签字版(附件3);
 
  (9)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此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④请应聘人员经常关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附件1)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笔试面试通知在官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箱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1.公开招聘
 
  考试招聘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定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对于应试者2人及以上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其他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紧缺程度等确定合格线,原则上不低于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的最低合格线。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3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必要时可增加实际操作考试。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排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
 
  2.考核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网站公布。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核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考核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准确、沟通不顺畅等问题时,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简称“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98-88023969  监督电话:0898-88033870
 
  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人才引进26人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以下简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出医院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依托医院为贵州省人民医院。在国家和上海市委市政府,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于2023年4月6日正式揭牌运行。医院紧紧围绕“建设西南妇儿医学高地”的战略目标,充分借助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的专业优势,以“技术、品牌、管理”三平移为主线,打造贵州老百姓家门口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已累计由输出医院派驻常驻专家51人,临时专家130人,引进新技术62项,39项省内领先,占比62.9 %,派驻专家门诊14620人次,派驻专家主刀手术366台,其中三四级手术323台,占比88.25%,在专家帮助下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现已开设20余个亚专业,儿童心脏中心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院顺利获批“三级甲等医院”,是贵州省儿科与小儿外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要求,结合医院实际,为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共设置18个岗位,拟引进26人,其中,急需紧缺人才24人、高层次人才2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报名参加引才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在所报考单位和岗位安心工作。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应聘人才应于4月10—1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用人单位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通过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完成注册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下载《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与应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件扫描后制作成1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简历附件”栏进行上传,PDF文件命名需参照以下格式编写:岗位名称+姓名。
 
  上传的PDF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
 
  (2)“扫描件和原件一致”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提供证件正反两面图片);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中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和《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4),并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附件5),并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附件6)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的,按专业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国(境)外留学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需要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6)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拟于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培训基地出具的培训情况证明及《关于本年度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附件7),并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应聘岗位不要求但报名人员填写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未提供的视作不具备。
 
  (8)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放宽年龄人员须提供与放宽条件相符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10)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8)。
 
  (11)个人简历。
 
  未按照以上报名要求在附件中上传PDF文件,或报名信息、资料不完整影响报名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辅修专业不能作为《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专业”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须由报名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网上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重点围绕医院公布的岗位信息、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反馈审查情况,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予以说明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
 
  1.线上初评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线上初评时间将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根据线上初评时间安排,组织评审专家开展线上初评。线上初评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线上初评重点围绕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方面开展。
 
  医院根据线上初评情况,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及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工作方案另行制定。线下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报主管部门审定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名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将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人博会引进人才工作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引才流程、相关要求等,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扎实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二)人博会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名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以权谋私、违规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对人才引进各环节加强风险预判,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三)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0851-889551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负责解释。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招聘100人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设置床位1000张,拥有一流的楼宇自动化设备和完备的医疗保障设施,担负着上海和全国各地患病儿童以及来华外籍人士子女的医疗工作。2017年1月,经国家卫健委审批同意,成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建设主体单位之一。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师岗位,职数60名;

2、护理岗位,职数18名;

3、医技岗位,职数10名;

4、科研岗位,职数8名;

5、管理岗位,职数4名。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1、临床医师

2024年完成规培的儿内科各专业、儿外科各专业医师、麻醉科、口腔科、五官科、放射科、眼科、病理科、皮肤科、超声科、放疗科、康复科、烧伤整复科、营养科、中医科等医师;临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博士或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优先考虑。

2、护理人员

护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甲医院儿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医技人员

医学影像、检验、药剂、病理、呼吸治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科研人员

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认知神经科学、心理学、基础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有较强的科研和实验能力。

5、行政管理人员

卫生管理、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

三、招聘办法

1、应聘

邮箱投递简历:scmchr208@163.com,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根据本人提供的邮箱和手机通知面试时间及相关考试。

3、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考察

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交大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1-3862616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2024年02月26日

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招聘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创建于1920年,是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具备良好临床科技创新机制、国内知名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共有南部、北部、浦东和祝桥4个院区,总占地面积约280亩,总核定床位数2150张,口腔综合椅位1000张。医院现拥有国家口腔医学中心1个,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个、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8个、上海市教委IV类“高峰学科”1项,上海市教委“高峰高原学科”建设项目1项,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学科3个、上海市临床医学中心3个。
 
  全院职工5000余人,拥有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156名,硕士生导师213名,设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27个博士点、33个硕士点。医院共有2个国家级研究基地,6个市重点实验室,上海精准医学研究院,6个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及3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2023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研究排行医院综合排名全国第8位,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4项,位列全国综合性医院第14位、上海市综合性医院第4位。医院坚持以临床问题为导向,构筑“临床-基础-转化”科创模式,建设创新驱动的医院临床研究体系,连续三年蝉联中国医院创新转化排行榜全国医院综合榜和成果转化榜第一名。
 
  未来,医院将朝着建成学科特色鲜明、创新机制活跃、医疗服务优质、患者员工满意的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医院而努力奋斗,欢迎海内外医疗人才加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共同推动医院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对第九人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面向海内外进行公开招聘。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公立医院公益性办院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廉洁奉公,为人公道、正派,身心健康;
 
  2、医疗技术精湛、学术造诣较深,具有与本专业所处国内、外学术地位相符合的学术水平;注重学科、人才梯队建设,能带领学科团队提升专业知名度;具有较强责任感、大局意识,相容性好,有较强沟通、协调和领导能力;
 
  3、已经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导师;
 
  4、有学科管理经历者优先,如系我院首次聘任科主任,年龄需为56周岁及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国内知名三甲医院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行政职务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体学科和要求
 

学科

科主任任职条件

1.口腔颌面头颈肿瘤科

2.口腔颅颌面科

3.口腔外科

4.整复外科

5.骨科

①博士研究生导师;

②获各类国家级人才项目者优先;

③现(前、候)任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或省部级医学会、医师协会专科分会副主委及以上学术任职;

④五年内主持科研项目(具备一项及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科技部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

⑤五年内获得学科标志性成果(具备一项及以上):

作为前2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

1.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2.血管外科

3.心血管内科

4.眼科

5.口腔修复科

6.口腔正畸科

7.牙体牙髓科

8.牙周病科

9.口腔黏膜病科

10.口腔种植科

①博士研究生导师;

②获各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

③现(前、候)任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或省部级医学会、医师协会专科分会委员及以上学术任职;

④五年内主持科研项目(具备一项及以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科技部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⑤五年内获得学科标志性成果(具备一项及以上):

作为前3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作为前2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

1.泌尿外科

2.普外科

3.麻醉科

4.肾脏内科

5.神经内科

6.内分泌科

7.辅助生殖科

8.口腔综合科

9.儿童口腔科

10.口腔预防科

11.口腔材料科

12.神经外科

13.胸外科

14.血液内科

15.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16.肿瘤科

17.口腔病理科

18.药剂科

19.放射科

20.检验科

21.分子诊断科

①博士研究生导师;

②获各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

③学术影响力及科研能力(具备两项及以上):

现(前、候)任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或省部级医学会、医师协会专科分会委员及以上学术任职;

五年内主持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科技部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1.口腔第二门诊

2.妇产科

3.心脏外科

4.烧伤科

5.感染科

6.老年病科

7.风湿免疫科

8.重症医学科

9.儿科

10.皮肤科

11.中医科

12.放疗科

13.介入科

14.康复医学科

15.全科医学科

16.病理科

17.超声诊断科

18.核医学科

19.输血科

20.临床营养科

21.口腔修复工艺科

22.口腔第一门诊

23.激光美容科

①硕士研究生导师或以上;

②学术影响力及科研能力(具备两项及以上):

现(前、候)任省部级医学会、医师协会学组成员及以上学术任职;

五年内主持科研项目: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1项,或局级项目2项;

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局级科技成果二、三等奖;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三、招聘程序
 
  医院党委成立面试答辩委员会,对符合任职条件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医院进一步考察后确定聘任人选。
 
  四、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日-9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1、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2024年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应聘报名表》。
 
  2、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组织处(制造局路639号8号楼313 室),邮政编码:200011
 
  电子邮箱:jydwzzc@126.com(网上报名需同时提交纸质应聘报名表)
 
  3、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公示
 
  医院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根据医院规定签订相关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53316078
 
  传真:6313421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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