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规定,我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8岁以下(应为1986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3.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的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引进人员填写《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后,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发送至nzyrsc2023@163.com,务必及时电话联系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本人联系电话+专业名称+毕业院校。
 
  3.资格审查:学校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有工作单位的引进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引进。
 
  (二)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引进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实施,根据不同岗位,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由公开引进领导小组确定后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复检均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心理测评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以及心理素质等情况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引进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引进。
 
  3.公示及审批: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引进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备案及聘用:公示后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经学校会议研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三、引进待遇
 
  1.编制内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按学校岗位绩效实施办法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
 
  2.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有关待遇与服务。
 
  3.引进省外毕业的博士,一次性补助20万元安家费;
 
  4.按学院相关制度发放博士津贴;
 
  5.引进的博士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6.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引进专业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引进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引进人员在引进过程中对引进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931-8163054)。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1-8163032
 
 


2024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人事代理),均为辅导员兼教学、管理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须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应聘人员年龄:199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5.需要化工类、畜牧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园林类、设计类、思政类、教育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务必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以邮件方式投递到报名邮箱(报名表邮件命名格式: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例如:NZYR202401+作物遗传育种+张三,报名表文件格式:Excl文件和PDF文件),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报考要求和填报说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因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导致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18:00之前。报名的方式一律采用邮件(报名邮箱nzyrsc2023@163.com)进行,报名信息以邮箱接收邮件的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我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后2日内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考生须及时留意查看,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咨询。
 
  2.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9月2日8:00至18:00
 
  地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人事处办公室(躬耕楼218办公室)
 
  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4日9:00-12:00
 
  笔试地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笔试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答卷时长为180分钟。
 
  笔试成绩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要求: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人员参加面试,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告知考生。
 
  时间:2024年9月8日8:00-18:00
 
  地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以回答问题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3.心理测评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及反应能力等心理健康素质。未通过心理测评的考生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5.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察主要以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总名次依次递补。
 
  6.确定拟聘人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相关会议审定。
 
  7.公示。拟聘人员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院相应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
 
  1.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事代理人员标准发放。
 
  2.经考核合格,学院将根据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六、人事管理
 
  1.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2.学院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凡经人事代理的人员,学校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明确约定聘用期内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七、其他相关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次招聘工作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实施。
 
  5、体检及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采取笔试或面试加试方式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咨询电话:0931-8163032
 
  监督电话:0931-8163054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规定,我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8岁以下(应为1986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3.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的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引进人员填写《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后,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发送至nzyrsc2023@163.com,务必及时电话联系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本人联系电话+专业名称+毕业院校。
 
  3.资格审查:学校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有工作单位的引进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引进。
 
  (二)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引进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实施,根据不同岗位,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由公开引进领导小组确定后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复检均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心理测评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以及心理素质等情况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引进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引进。
 
  3.公示及审批: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引进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备案及聘用:公示后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经学校会议研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三、引进待遇
 
  1.编制内引进,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按学校岗位绩效实施办法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
 
  2.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有关待遇与服务。
 
  3.引进省外毕业的博士,一次性补助20万元安家费;
 
  4.按学院相关制度发放博士津贴;
 
  5.引进的博士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6.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引进专业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引进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引进人员在引进过程中对引进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931-8163054)。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1-816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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