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曲靖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15人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现陆良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4〕1号)等规定,结合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5人,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一)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截至2024年8月7日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升博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8月7日至1988年8月8日期间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采取现场与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报名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陆良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中枢街道文坛路96号)。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0:00—8月9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邮箱号:llxyljtrlzy@163.com。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必须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将岗位所需材料扫描后,并分别上传至该邮箱。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由本人从规定网站下载填写《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电子邮箱)报名时必须持有(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须按要求将所需材料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且说明其理由,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4届毕业生,如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等后继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3.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等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全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内容与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表,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并确认其报名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将确认意见及依据材料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现场(电子邮箱)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学校或规培基地出具的学科研究方向证明(涉及的岗位提供)、《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一式2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
 
2.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保证书等。
 
曾经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有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2024年8月7日及以前。
 
(五)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免笔试,免交报名考试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的岗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并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电子邮箱报名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扫描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面试前负责通知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报名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由陆良县医疗集团、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初审,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招聘岗位条件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三份,由医疗集团、主管部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审核。如果报名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相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或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四)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全称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
 
(六)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七)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面试
 
(一)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必须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需取消、递减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后由面试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陆良县医疗集团及陆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岗位,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陆良县医疗集团及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医疗集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陆良县医疗集团及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岗位,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递补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医疗集团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辞职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辞职等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按规定向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监督;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对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由陆良县医疗集团、陆良县卫生健康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卫生健康局0874-6222395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216857
 
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0874-6222254
 
陆良县第二人民医院0874-6933328
 
陆良县中医医院0874-6933328
 
陆良县妇幼保健院(陆良县妇女儿童医院)0874-6263198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4-6222395
 
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4-6212929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云南曲靖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15人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现陆良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4〕1号)等规定,结合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5人,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一)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截至2024年8月7日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升博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8月7日至1988年8月8日期间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采取现场与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报名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陆良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中枢街道文坛路96号)。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0:00—8月9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邮箱号:llxyljtrlzy@163.com。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必须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将岗位所需材料扫描后,并分别上传至该邮箱。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由本人从规定网站下载填写《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电子邮箱)报名时必须持有(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须按要求将所需材料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且说明其理由,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4届毕业生,如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等后继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3.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等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全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内容与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表,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并确认其报名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将确认意见及依据材料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现场(电子邮箱)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学校或规培基地出具的学科研究方向证明(涉及的岗位提供)、《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一式2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
 
2.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保证书等。
 
曾经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有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2024年8月7日及以前。
 
(五)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免笔试,免交报名考试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的岗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并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电子邮箱报名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扫描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面试前负责通知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报名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由陆良县医疗集团、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初审,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招聘岗位条件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三份,由医疗集团、主管部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审核。如果报名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相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或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四)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全称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
 
(六)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七)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面试
 
(一)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必须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需取消、递减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后由面试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陆良县医疗集团及陆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岗位,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陆良县医疗集团及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医疗集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陆良县医疗集团及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岗位,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递补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医疗集团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辞职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辞职等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按规定向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监督;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对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由陆良县医疗集团、陆良县卫生健康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卫生健康局0874-6222395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216857
 
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0874-6222254
 
陆良县第二人民医院0874-6933328
 
陆良县中医医院0874-6933328
 
陆良县妇幼保健院(陆良县妇女儿童医院)0874-6263198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4-6222395
 
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4-6212929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云南曲靖陆良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因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陆良县应急管理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方式
 
  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2名。
 
  招聘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面试)录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政审合格(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5.身体条件要求:面试合格后,以陆良县人民医院体检报告为依据;
 
  6.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有工作经历的优先、大学生退役士兵(含消防退役)优先,有体育特长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单位开除公职的(如:被批准入伍的逃避服兵役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经县人民医院入职体检,身体状况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应急管理岗位工作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日—9月15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陆良县应急管理局(地址:陆良县中枢街道朝阳东街10号,陆良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楼三楼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汪芳宇 ,联系电话 0874-608289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如实填写并签名的《陆良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信息平台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空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本人近期半寸免冠正装蓝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后续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形式开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聘用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陆良县人民医院按照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2.考察。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陆良县人社部门网站及陆良县应急管理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经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包括实发工资及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律法规及陆良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公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2.已报名人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上报名本人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未聘用的人员作为合同制储备人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陆良县应急管理局:0874—6082890。
 
  九、本公告招聘事宜由陆良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陆良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云南曲靖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定向选调教师139人公告

 

为进一步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根据相关学校办学需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县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陆良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公开定向选调139名教师(其中小学80人,初中53人,幼儿园6人)到相应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平等择优原则;
 
(三)坚持优化结构、严控编制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合理流动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数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与岗位相匹配及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资格条件
 
在县内教育工作岗位服务满3年(截至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工)。
 
1.幼教岗位:45周岁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幼儿教师;在同一乡镇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层次教师资格证;获得幼儿岗位学科镇级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及以上奖励或镇级及以上与教学相关的表彰奖励(不含论文奖)。
 
2.小学岗位:45周岁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小学教师;在同一乡镇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专业一致;获得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镇级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及以上奖励或镇级及以上与教学相关的表彰奖励(不含论文奖)。
 
3.初中岗位:45周岁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小学教师、高中教师、定向初中学校教师;在同一乡镇工作满3年(高中、初中分流到小学人员除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专业一致;获得与报考岗位同学科的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及以上奖励,获得乡科级及以上与教学相关的表彰(不含论文奖);需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三年有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本次定向选调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低于1:2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90分,低于90分的不予选调。
 
根据选调岗位需求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录取。
 
定向岗位计划详见《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幼教、小学、中学定向岗位计划表》(附件2)。各相关中心学校、中学须积极配合完成本次选调工作,不得对报考人员参与选调附加报考限制性规定。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与毕业证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选调岗位具体条件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为840×1200)和纸质版(大小为2.5×3.5厘米)各一份。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接受相关师德师风及纪检监察处理。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工作的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在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第三方负责,实行封闭管理。
 
2.笔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主要考察教育基础知识,教法技能、教育法规政策和教育思想理念等。
 
3.笔试科目设置:考试围绕上述内容范围设置综合卷,卷面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的,事假需本人所在学校和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病假需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由本人所在学校和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视为占用考试资源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调配和评先评优,不以积极态度应对考试的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处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报考学校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定向或非定向岗位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选调计划数的,以就业起始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还相同,以起始学历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以年龄长者优先(计算到日);若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选定。
 
2.体检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及时公示。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中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前面所述优先办法执行)。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陆良县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放弃体检申请表》,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六)选岗
 
在体检结束后,初中岗位中需要选岗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调配人员在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选调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调配、评先评优。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公告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0874—6879196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6879178
 
附件: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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