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西陵区社区医务室招聘41人公告

  
 
  为满足社区医务室用人需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宜发〔2020〕5号)要求,结合西陵区社区医务室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医务室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41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详见附件1《宜昌市西陵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社区医务室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中高级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zk.zgjrcw.com)注册登录进行。报名操作指南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社区医务室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报名窗口于8月9日17:00准时关闭,此后将不能选报岗位,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也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考生尽量将注册、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切勿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注册、报名失败。
 
  3.资格初审
 
  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20: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2024年8月7日10:00至8月10日17:00,登录招考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因考生个人原因弃考或误考,不予退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2024年8月15日09:00开始,报考成功人员可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6.报名须知
 
  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笔试要求:笔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缺少以上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西陵人社”、“健康西陵”微信公众号公告。对被取消岗位已缴费的考生全额退费。
 
  (5)笔试卷面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西陵人社”、“健康西陵”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西陵人社”、“健康西陵”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正常开考。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公告中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西陵人社”、“健康西陵”微信公众号公告。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西陵人社”、“健康西陵”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即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应服务项目,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社区医务室公益事业聘用编制人员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报名时间结束前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申请人员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将于笔试前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西陵人社”、“健康西陵”微信公众号公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西陵人社”、“健康西陵”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共同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区卫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西陵”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管理
 
  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公益事业聘用编制作为一种补充形式,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序列,不纳入机构编制网实名制公开。聘用编制人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模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聘用编制人员可在本地区系统内同类单位间横向流动,不得跨部门、跨地区调动)。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均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36889;
 
  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385;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西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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