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校医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0周岁;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资历与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且可在医务室注册。
 
  【岗位职责】
 
  1. 医务室日常门诊工作;
 
  2. 学校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 校园卫生环境督查工作;
 
  4. 药品管理、医疗垃圾管理工作;
 
  5. 组织师生体检,做好体检档案管理;
 
  6. 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7. 开展健康教育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 校园夜班值守和假期值班等工作;
 
  9.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 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且可在医务室注册;
 
  2. 具有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3. 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中小学医疗保健事业;
 
  4. 能熟练运用WPS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5.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思维清晰敏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6. 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学校委派的各项任务;
 
  7. 有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经历者为佳。
 
  【特别说明】
 
  入职后须在学校医务室注册(内科或预防保健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13日。
 
  2.报名方式: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rs@vip.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材料包括:①《南师附中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含学位)证书;④学历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②-⑥可用复印件】,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3.联系电话:025-83469020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7.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50%)+现场答辩(50%)的方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专业测试及现场答辩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3469020
 
  监督电话:025-8346900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7月

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75人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4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4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4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4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1669、85891809,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75人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4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4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4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4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的考核方式为面试。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1669、85891809,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人公告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进人计划,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良好的口头、书面沟通表达能力。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为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2.承担实验仪器设备的常规维护、技术指导、学生培训、固定资产管理。
 
  3.服从分工,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目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登录“校外应聘人员登录系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详细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件、大学及以上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12:00至2024年9月11日12: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信息和上传的应聘材料,资格审查结果可登陆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查看(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根据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设置面试方式,面试事宜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实习。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实习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实习期1个月。
 
  5.拟聘。实习结束,根据实习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一个聘期(5年)内晋升高级实验师职称的,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 025-85891535
 
  七、工作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
 
  特此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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