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东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48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更加鲜明的基层导向、实绩导向,激励全市村(社区)“头雁”队伍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点任务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进一步提升末端执行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东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以镇(街道)为单位,面向本地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人数48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 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认可度高。
 
3. 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7月。
 
4. 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19年7月至今,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的;(2)2014年7月至今,连续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满10年的。
 
5.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且能正常履职。
 
7. 户籍在招聘单位所在镇(街道)。
 
报名人员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个人或所在村(社区)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表扬)的;近两届当选市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近3年年度考核均评为“优秀”等次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曾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曾受降职、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
 
2. 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3. 近3年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一般”“差”的;所在村(社区)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仍未出列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蓝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详见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及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荣誉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 报名地点:各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各镇(街道)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 工作实绩综合评价
 
主要对应试人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的年度考核、受奖励表彰(表扬)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工作实绩综合评价20分,评分标准为:年度考核优秀得2分,称职得1分;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颁发荣誉得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国家部委颁发荣誉得4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颁发荣誉得3分,获得市直部门、镇委镇政府颁发荣誉得2分。总得分不超过20分。
 
2. 笔试
 
笔试由市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从事“三农”工作、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农村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笔试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分数+笔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 面试
 
面试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抓农村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基层治理、服务群众、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带领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思路和举措。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分数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分数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由各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
 
2. 考察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根据《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对人选进行联审,并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人选面谈等形式,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情况经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列编登记备案等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相关人员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各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启动递补聘用程序。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9-22836781(市委组织部)
 
0769-22836641(市委编办)
 
0769-2230569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高埗镇招聘编外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要求取得安装类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称证书;熟悉安装专业造价,有造价编制或审核工作3年以上经验。
 
(三)招聘人数:1名。
 
(四)岗位职责: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估、概、预、结、决算评审工作,主要为安装类工程项目评审。
 
二、薪酬待遇
 
按照高埗镇特聘人员16万元/年的薪酬标准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gbcz88873670@163.com(注意:所有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上传为附件,并以“姓名+性别+电话”命名)。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或社保;
 
5.工作相关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作品资料等。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高埗镇国库支付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职位要求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操成绩采用百分制。
 
2.综合成绩。实操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对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操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入围人选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在高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若全部考生分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均不予录用。另行组织招聘。
 
具体笔试、面试、实操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规定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通过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它相关事项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3.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制聘员,由国库支付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缴存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69-88873670,联系人:陈工
 
 
东莞市高埗镇国库支付中心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编外人员公告

 

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洪梅镇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2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药剂师岗位1人,康复治疗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洪梅镇家庭医生全覆盖阶段性实施方案》和《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分配制度实施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网上报名按以下清单打包发至2510568440@qq.com邮箱(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PDF版);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PDF版);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PDF版);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电子版);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PDF版);
 
(8)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27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招聘单位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各招聘单位应当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88430060-502;联系人:陶生、张生
 
 
 
东莞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不限,其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且需在报名结束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228。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通过短信的方式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应聘人员。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四)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招聘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二、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769-23106699,联系人:莫小姐、陈先生。
 
附件: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
 

附件:

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类型及等级

岗位职责

岗位代码

招聘对象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招聘专业

其他要求

1

东莞市道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

管理岗

九级

从事道路应急抢险管理等相关工作。

2024001

应届

毕业生

1

研究生

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专业硕士)

(A120406)

需夜间值班

2

东莞市道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

管理岗

九级

从事道路应急抢险、工程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2024002

不限

1

研究生

硕士

防灾减灾工程及

防护工程

(A081405)

桥梁与隧道工程

(A081406)

需夜间值班

备注: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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