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怒江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招聘2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泸水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20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1号)等相关政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
5.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普通招生计划)
|
专业要求
|
招聘条件
|
1
|
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
2
|
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3
|
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4
|
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5
|
泸水市称杆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6
|
泸水市称杆乡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7
|
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8
|
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9
|
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0
|
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11
|
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2
|
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13
|
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4
|
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15
|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6
|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8:00止。网络报名电子邮箱:1113006973@qq.com。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泸水市卫生健康局307室(大练地街道怒江大道320号)。
注: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只可选择其中之一,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3.报名要求:
(1)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尚未取得
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2)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备招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8月4日。
考核地点:怒江州委党校 (泸水市上江镇大墩子社区,怒江新时代中学旁)。若有变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方式: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四)体检
1.由泸水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所报的乡镇卫生院非编工作人员。
六、激励补助条件及标准
1.招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20日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与用人单位(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按照每人6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激励补助。
2.按编外人员使用及管理,并按照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工资。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86-8889973,13988671960 联系人:鲍老师。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云南怒江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招聘2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泸水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20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1号)等相关政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
5.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普通招生计划)
|
专业要求
|
招聘条件
|
1
|
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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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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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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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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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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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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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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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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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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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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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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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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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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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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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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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称杆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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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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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称杆乡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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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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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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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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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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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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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9
|
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0
|
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11
|
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2
|
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13
|
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4
|
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15
|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
16
|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
|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8:00止。网络报名电子邮箱:1113006973@qq.com。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泸水市卫生健康局307室(大练地街道怒江大道320号)。
注: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只可选择其中之一,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3.报名要求:
(1)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尚未取得
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2)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备招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8月4日。
考核地点:怒江州委党校 (泸水市上江镇大墩子社区,怒江新时代中学旁)。若有变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方式: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四)体检
1.由泸水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所报的乡镇卫生院非编工作人员。
六、激励补助条件及标准
1.招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20日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与用人单位(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按照每人6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激励补助。
2.按编外人员使用及管理,并按照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工资。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86-8889973,13988671960 联系人:鲍老师。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云南怒江泸水市县管校聘A类区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泸水市委办公室 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泸办发〔2023〕23号)、《中共泸水市委办公室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教师结构及办学实际,决定A类区学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岗位计划和选聘方式
(一)选聘岗位:A类区学校岗位数100以下的选聘10%,岗位数100以上的选聘5%(详见附件)(A类区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1.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泸水市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45岁及以下(1979年8月及以后出生)。在所在乡(镇、街道)学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24年9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级别的教师资格可报低级别的选聘岗位,同层次岗位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4)普通话证书要求:报语文及幼儿园岗位须达二甲及以上;报其他岗位须达二乙及以上。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公费师范生乡村学校服务年限不满6年的,不得参加选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所有选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按学段和学科进行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选聘单位组成资格审核工作组,按照公告所要求的条件,通过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定。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报名材料由各学校统一研究统一上报)。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4.报名应提供材料:
(1)2024年泸水市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经任教学校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泸水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报名人员必须保证各种材料真实性,如果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核。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聘。
6.开考比例:
(1)学前教育阶段选聘岗位数与有效报考人数须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其余选聘岗位岗位数与有效报考人数须达1:2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四)考试及考评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考评成绩加权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考评成绩占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考评成绩×40%(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纳入后续环节)。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行业特征统一组织实施,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选聘笔试工作进行指导。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在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s://www.ynls.gov.cn/jytyj/)公布。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数设置: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考评。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比例确定参加考评人选。按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评。考评采取教学业绩测评、年度考核赋分、表彰奖励赋分等方法进行,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组成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核,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考察专业素养,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同时了解遵纪守法、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情况。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考核对象要如实提供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公示,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选聘到新单位后,必须在新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动、参加其他选聘、选调、交流(任职调整除外)。
拟选聘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聘的有关信息在泸水市人民政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s://www.ynls.gov.cn/jytyj/)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选聘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行政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教师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0886-3052865
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云南怒江泸水市面向全国引进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泸水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学科教学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泸水市第一中学、泸水市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高中紧缺学科教师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93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学历认定: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学籍信息,其中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认定: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市教体局确认报名资格。
6.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职人员、现役军人;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泸水市第一中学、泸水市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高中紧缺学科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怒江州泸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8月30日17:30。
3.网络报名邮箱:lssjtj2021@163.com
4.联系电话:0886-3052865
5.报名要求:
(1)填写《2024年泸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及学段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为普
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录取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报名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学科+姓名+联系方式
(5)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报名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3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每个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引进岗位。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划定60分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笔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引进环节的资格。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每个岗位的笔试排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3:1的比例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又无递补人员的可以2:1或等额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说课(10分钟)和现场问答(5分钟)。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天)。
(4)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75分为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引进环节的资格。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划定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成绩达不到75分,视为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胜出),并由泸水市第一中学、泸水市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2.考察。由引进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在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
2.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体局报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学校任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最低服务期限指聘用后在该单位或该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九)待遇
拟聘用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五、工作纪律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由市人社局进行指导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86-3630840
六、重要提示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6-3052865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