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5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册亨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5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截止聘用时间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报考者可通过“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公告查询本次招聘的职位、招考人数、报考资格条件、考试流程等信息。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8月13日(周末不休),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册亨县公安局政工室(508办公室),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招聘网页下载打印的《册亨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
2.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中或相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生源地教育部门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一份)。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历证明一份。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救援人员及见义勇为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进行身高测量,身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及公文写作等。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在“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报考者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内在“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面试公告。
五、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4。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在“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在“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册亨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每月应发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工资标准根据册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859-4210090。
十、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单位辅警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补充聘用工作。对因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册亨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考聘方案
为充实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州人大常委会代表服务中心、立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考聘工作,特成立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考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职位及职数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代表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名,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事业人员1名。详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各级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3.截至2024年9月8日在职在编工作3年以上且服务期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县级及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经历半年及以上(含抽借调、跟班学习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报考者为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本人须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后方可报考;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的,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现任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时);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符合此次考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兴义市遵义路24号);电话:0859--6888909。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考人员填写《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白底彩照3张及电子版;
6.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提供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的书面承诺;
8.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本次事业编制职位,提供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给予取消或减少。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文写作知识、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成绩在黔西南州人大网站和“黔西南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工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对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人大网站和黔西南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考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如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递补体检。
(二)组织实施。体检(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南州人大网站、黔西南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和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示栏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程序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工作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若存在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利害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取消考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6888909(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919969(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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