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引进县外优秀教师及医疗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富平教育、卫健系统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两大民生”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优秀教师及医疗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事业,自愿到富平县工作;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5.具有人事部门招录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近年来违反师德医德,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聘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教师条件
 
  40周岁及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县外在职在编一线优秀教师。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与报考学段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近五年(2019年1月至2024年7月31日)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等体现专业能力荣誉称号的,具有市级及以上专业能力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2周岁;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外可类比界定)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引进医疗技术人员条件
 
  40周岁及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线优秀医疗技术人员(不含护理专业)。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或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程序
 
  教师及医疗技术人员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业务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公告
 
  在市县有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3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将所需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为“报名职位+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如“初中语文+张三+13245674321”“临床医学+李四+13245674321”。
 
  ①教育系统报名邮箱:291854912@qq.com;
 
  ②卫健系统报名邮箱:fpxwjj66@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富平县2024年引进县外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富平县2024年引进县外优秀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③人事部门招录文件或证明材料;
 
  ④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及相关资料;
 
  ⑤教师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技术人员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⑥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三)资格复审及业务能力测试
 
  初审通过人员于8月26日—8月27日8:00-18:00持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审核,并组织业务能力测试。教育系统在富平县莲湖大街西段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复审,卫健系统在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县卫生健康局复审。
 
  (四)面试评审
 
  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提出拟引进建议名单。
 
  (五)体检
 
  教师体检执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医疗技术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及档案审查
 
  个人提交考察表(附件3),进行组织考察和档案审查。
 
  (七)公示公告及办理引进手续
 
  拟引进人才经教育体育局党委、卫生健康局党委会审议确定,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三、引进后待遇及政策
 
  (一)教育领域引进优秀人才根据不同层次分为A、B、C、D四类。A类:省级名校长;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B类: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市级名校长;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外可类比界定)。C类:本硕其中一个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外可类比界定)。D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部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费师范生。成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人才政策规定享受对应待遇。
 
  (二)卫健领域引进优秀人才根据不同层次分为A、B、C三类。A类: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三级医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B类:本硕其中一个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C类: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县内急需紧缺本科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成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人才政策规定享受对应待遇。
 
  (三)实行一事一议。对引进教师及医疗技术人员配偶是医疗技术人员或在职在编教师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可按照对等原则进行引进安置(附件4)。对引进的医疗技术人员不符合调动政策的,可实行院聘制度。引进中的其他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特事特办”。
 
  (四)优化服务保障。引进优秀教师、医疗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可享受职称评审、子女就学、看病就医等各类优惠政策及绿色通道。
 
  四、其他说明
 
  1.引进的优秀教师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引进的医疗技术人员原则上对等安置,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城区安置。
 
  2.在引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913—8215793
 
  县教育体育局:0913—8221254
 
  县卫生健康局:0913—8212675
 
  4.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富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中心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4.坚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临床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目标。
 
  二、招聘对象
 
  1.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的博士研究生;紧缺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及优秀本科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并已取得相关证书。
 
  3.长期招聘临床学科带头人(特别是病理科、麻醉手术科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实用型人才,名额不限,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
 

专业

专业方向

学历

人数

内科学

呼吸系病方向

专硕及以上

1

心血管病方向

专硕及以上

3

消化系病方向

专硕及以上

2

老年病血液病方向

专硕及以上

1

肾脏病方向

专硕及以上

2

外科学

普通外科方向(创面修复、烧伤)

专硕及以上

1

神经外科方向

专硕及以上

1

胸心外科方向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4

妇产科学

专硕及以上

1

骨科学

专硕及以上

3

全科医学

专硕及以上

2

耳鼻咽喉科学

专硕及以上

1

精神病学

专硕及以上

1

眼科学(临床医学/眼视光)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2

儿科学

专硕及以上

2

超声医学(医学影像/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4

核医学

专硕及以上

1

急诊医学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4

重症医学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4

口腔医学

本科及以上(取得规培证者优先)

2

 

 

42

 
 
 
  四、薪酬待遇
 
  1.全职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按医院相关规定实行一人一策。根据学科方向、业绩等提供相应科研经费。
 
  2.硕士研究生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作津贴和住房补贴。
 
  3.符合相关条件人员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4、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人员,按照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医院官网或官微最新通知。
 
  2.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严格遵守医院招聘程序。
 
  3.所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4.咨询电话:0913-2168711
 
  报名邮箱:wnszxyyrsk@163.com

2024年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5日之后);对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5日之后);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且具备岗位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5楼50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4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存);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7.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8.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
 
  9.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后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需填写选聘改报表(详见附件3),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制并发放。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楼5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另行公告。
 
  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是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及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如未开展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如开展笔试未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开展笔试并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仅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并未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①综合、技术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3道题,时限10分钟。
 
  主要测评:政治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②教师岗位:微型课面试,时限12分钟(备课30分钟)。
 
  主要测评: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3(仅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4(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有笔试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无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或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渭南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29105
 
  附件: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5日之后);对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5日之后);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且具备岗位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5楼50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4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存);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7.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8.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
 
  9.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后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需填写选聘改报表(详见附件3),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制并发放。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楼5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另行公告。
 
  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是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及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如未开展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如开展笔试未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开展笔试并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仅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并未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①综合、技术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3道题,时限10分钟。
 
  主要测评:政治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②教师岗位:微型课面试,时限12分钟(备课30分钟)。
 
  主要测评: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3(仅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4(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有笔试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无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或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渭南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29105
 
  附件: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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