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长春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20人公告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长春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2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四)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其中,报考看护辅警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长春市公安局2024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春公安宣传”、吉林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至2024年8月28日1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须填写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填写本人手机号及设置相应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六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照。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时至2024年8月28日14时。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经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考生报名表,并按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的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1份,以及岗位资格要求其他报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打印准考证: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笔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并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4、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查询: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关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通知。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通知;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1、经过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长春市公安局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3100 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辅警笔试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五)招聘工作由长春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带勤带训、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changchu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招收考生或组织报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同时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本公告由长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1-88907911
 
 
  长春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市绿园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站灭火救援队伍力量,经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名,其中战斗员14名,驾驶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或已取得长春市(含外县)居住证的居民;
 
  3、年龄要求:
 
  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1999年9月6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与企业经营(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正在其他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
 
  11、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绿园区双丰东路与居兴路交叉口南280米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内(导航搜索“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B2型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查询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打印);
 
  7、其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个人正规资质性证件等(包括消防工作经历证明、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8、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2张粘贴在《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2分钟)、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满分为8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分,共计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驾驶能力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驾驶能力测试,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驾驶员操作考核标准》(附件4)。考生在6分钟以内(含6分钟)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合格;考生未能在6分钟以内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驾驶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后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报告,心理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拟聘用人选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核查;联合长春市消防支队专职办对体检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以培训为主,培训结束后依据培训期间所学的内容,进行体能考核及理论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派岗。派岗原则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以及人身意外险,并提供食宿。
 
  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合同制消防员聘用后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2、新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主动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其他合同制消防员招聘。
 
  3、培训期间主动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会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431-87612191
 
  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人事科电话: 0431-86762010
 
  监  督  电  话:0431-87633389
 
  附件: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市绿园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站灭火救援队伍力量,经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名,其中战斗员14名,驾驶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或已取得长春市(含外县)居住证的居民;
 
  3、年龄要求:
 
  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1999年9月6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与企业经营(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正在其他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
 
  11、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绿园区双丰东路与居兴路交叉口南280米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内(导航搜索“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B2型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查询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打印);
 
  7、其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个人正规资质性证件等(包括消防工作经历证明、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8、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2张粘贴在《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2分钟)、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满分为8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分,共计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驾驶能力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驾驶能力测试,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驾驶员操作考核标准》(附件4)。考生在6分钟以内(含6分钟)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合格;考生未能在6分钟以内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驾驶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后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报告,心理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拟聘用人选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核查;联合长春市消防支队专职办对体检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以培训为主,培训结束后依据培训期间所学的内容,进行体能考核及理论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派岗。派岗原则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以及人身意外险,并提供食宿。
 
  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合同制消防员聘用后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2、新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主动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其他合同制消防员招聘。
 
  3、培训期间主动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会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431-87612191
 
  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人事科电话: 0431-86762010
 
  监  督  电  话:0431-87633389
 
  附件: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市绿园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站灭火救援队伍力量,经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名,其中战斗员14名,驾驶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或已取得长春市(含外县)居住证的居民;
 
  3、年龄要求:
 
  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1999年9月6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与企业经营(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正在其他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
 
  11、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绿园区双丰东路与居兴路交叉口南280米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内(导航搜索“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B2型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查询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打印);
 
  7、其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个人正规资质性证件等(包括消防工作经历证明、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8、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2张粘贴在《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2分钟)、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满分为8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分,共计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驾驶能力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驾驶能力测试,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驾驶员操作考核标准》(附件4)。考生在6分钟以内(含6分钟)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合格;考生未能在6分钟以内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驾驶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后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报告,心理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拟聘用人选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核查;联合长春市消防支队专职办对体检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以培训为主,培训结束后依据培训期间所学的内容,进行体能考核及理论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派岗。派岗原则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以及人身意外险,并提供食宿。
 
  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合同制消防员聘用后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2、新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主动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其他合同制消防员招聘。
 
  3、培训期间主动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会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431-87612191
 
  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人事科电话: 0431-86762010
 
  监  督  电  话:0431-87633389
 
  附件: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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