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马鞍山和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选调资格条件详情见《2024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省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二)人员财政供给形式必须和选调单位一致;
 
(三)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四)试用期满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4年8月1日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上午8:00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以“报考选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257860679@qq.com。初审结果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因填写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数。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9日14:30—17:00改报其他职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场设在和县,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原和县地税局大楼七楼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704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4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总支、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专业测试人选,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前来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其中报考县委党校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和县县委党校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专业测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年度考核档次、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对未在选调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26029(县纪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涉及咨询具体报考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的,请报考人员向选调单位咨询。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含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人,具体详见《2024年含山县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4)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日-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安排补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6楼北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2024年含山县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9月15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社区工作者职责所需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写作能力、时事政治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县政务中心6楼北会议室领取,逾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含山先锋网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含山先锋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并按合成成绩排名由县级统筹分配工作岗位。
 
2.相关待遇:按照《含山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含组字〔2023〕4号)执行相关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www.ahhs.gov.cn)、含山先锋网(www.ahhsxf.gov.cn)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55-4311141;县委社会工作部:0555-4958910;县人社局:0555-495827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555-4311115。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考察、聘用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
 
1.2024年含山县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计划表
 
 
 
中共含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含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含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及相关要求,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计划(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应聘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30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8:00至12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后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wsjrsk508@126.com)。邮件主题须为:报考信息中心+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需同时扫描成PDF格式,形成附件材料上传报名邮箱,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逾期不再补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3-14日;
 
  报名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加专业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及教材。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面试。
 
  (2)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4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承诺书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及相关要求,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计划(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应聘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30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8:00至12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后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wsjrsk508@126.com)。邮件主题须为:报考信息中心+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需同时扫描成PDF格式,形成附件材料上传报名邮箱,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逾期不再补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3-14日;
 
报名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加专业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及教材。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面试。
 
(2)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4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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