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幼儿园招聘14人公告

 
 
  为充实玉林市幼儿园人员力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玉林市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幼儿园是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自治区示范性公办幼儿园,成立于1954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一所总园、一所分园、两所加盟园和三所帮扶园,总园位于玉林市教育中路名西巷26号,分园位于玉林市玉东大道61号富林金桂丽湾小区内,园所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二、公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玉林市幼儿园编外人员14名。其中:教辅人员2名,保育员3名,食堂人员1名,安保人员5名,保洁员3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幼儿园工作纪律。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具有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从业资格。
 
  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8月玉林市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规定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9:00-11:30,15:30-17:00)。
 
  2.地点:玉林市幼儿园总园(玉林市教育中路名西巷26号)。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庞老师,联系电话:0775-2836376。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9:00-11:30,15:30-17:00),如因个人原因须在8月13日前提交材料审查的,请先电话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可双方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地点:玉林市幼儿园总园(玉林市教育中路名西巷26号)。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4年8月玉林市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贴好免冠近照);
 
  (2)身份证;
 
  (3)学历证(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学位证(如有则需提供);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如岗位有需求则需提供);
 
  (5)保育员证(如岗位有需求则需提供,如暂未取得,则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玉林市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原件验讫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材料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费及考试费。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职业资格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
 
  5.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实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方式:教辅人员采取专业技能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工作人员(保育员、保洁员、食堂人员、安保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2.时间:2024年8月17日(星期六)。
 
  3.地点:玉林市幼儿园(玉林市教育中路名西巷26号)
 
  4.考试内容:
 
  (1)教辅人员:试讲、视唱、弹唱、舞蹈、绘画。
 
  ①试讲(此项内容须考生自备),须提供七份无个人信息的试讲教案,面试当天签到时交到工作人员处。试讲考察考生完成幼儿园五大领域某一领域体现出来的组织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
 
  ②弹唱、舞蹈(此两项内容须考生自备);视唱、绘画(此两项内容现场指定)。
 
  ③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2)其他工作人员:考察面试人员的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仪态仪表等几个方面表现。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计算
 
  1.教辅人员专业技能试的成绩为总成绩,其他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数处理办法:同一岗位成绩相同时,以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工龄时间长者优先;工龄时间相同时以学历优先;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3.考试按如下办法设定合格分数线:教辅人员的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于当天20:00前在玉林市幼儿园总园公告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前往查看。
 
  (四)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考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试程序
 
  1.考生凭抽签序号单,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到,由主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试区域。
 
  3.纪律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需在8:00前签到,迟到20分钟(8:20)或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幼儿园负责,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报考资格复审情况。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四)递补: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玉林市幼儿园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八、聘用福利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期签订为1年,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待遇按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岗前培训
 
  由玉林市幼儿园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咨询电话:0775-2836376(玉林市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
 
  4.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1—3号岗位取得岗位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为1978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岗位表》(附件1)。
 
  2.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等时间的计算,以2024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2024年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路6号1号楼304办公室,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73—2265010。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报名登记表》,打印1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1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被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合格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招聘单位和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招聘单位的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它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1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为加强玉州公安队伍建设,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本次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共设2个招聘岗位,每个招聘岗位10人,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玉林市范围包括北流、博白、陆川等七个县市区)。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1日-2006年8月21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址: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林市人民中路32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①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自行在“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2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考试:
 
  我局将通过“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考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
 
  2.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合格线,按以下两种情形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招聘岗位面向非退伍军人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在3:1以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3:1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均未达6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招聘岗位面向退伍军人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在3:1以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3:1的,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2、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库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辞职、被辞退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有实际操作技能的以实际技能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候录库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考生聘用后辞职的,从候录库递补。
 
  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再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 “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月度工作表现,月工资待遇为46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年度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金。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险等相关福利待遇。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75-2822417(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警务督察大队)报名咨询电话:0775-2338900(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辅警办)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
 
  4.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1—3号岗位取得岗位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为1978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岗位表》(附件1)。
 
  2.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等时间的计算,以2024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2024年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路6号1号楼304办公室,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73—2265010。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七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无编制)报名登记表》,打印1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1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被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合格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招聘单位和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招聘单位的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它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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