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选调教师8人通告

 

为有效保障学校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教师学科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五)坚持回避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选调教师4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
 
(二)选调对象
 
市内外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5)近3年连续担任报考岗位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6)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语文老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数学老师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2.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奖励。
 
(2)个人被培养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3)个人参加县级课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课赛获得过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3)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准则行为的。
 
(4)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或服务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7日18:00止,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一次性压缩打包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ztsfcjnygzxx@qq.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报名表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征得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报考)。
 
(2)报考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3)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近3年担任报考岗位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6)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表扫描件。
 
(7)获得对应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始终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3.笔试:2024年8月20日9:00—11:00,在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进行笔试(若报考人数太多需增设考点考场的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学科命题,满分100分,命题范围为对应学科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组织思维、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内容以现行的学科教材为范围。面试最低控制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宜选调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因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6.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7.公示:体检结束后,学校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0——3163570
 
昭通市凤池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云南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人通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院人才队伍现状,经医院研究,决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护理岗位,招聘人数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护理学、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6.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09:00-12:00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招聘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再行确定,由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协议到医院报到,进行考察等后续工作。
 
(四)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4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管理
 
(一)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我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劳动者管理暂行规定》(昭市一医行发〔2010〕5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工作,严格按照昭通市有关考务、考纪规定规范组织。
 
(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出报名、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不得再次参加我院后续招聘工作。


2024年云南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人通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院人才队伍现状,经医院研究,决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护理岗位,招聘人数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护理学、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6.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参加各类考试时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09:00-12:00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招聘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或全国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再行确定,由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协议到医院报到,进行考察等后续工作。
 
(四)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4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管理
 
(一)按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我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劳动者管理暂行规定》(昭市一医行发〔2010〕5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工作,严格按照昭通市有关考务、考纪规定规范组织。
 
(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出报名、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不得再次参加我院后续招聘工作。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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