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日照市卫生学校招聘工作人员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00—8月15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3日12:00—8月16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rzswsxx/index.html#/index),使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进行系统注册,请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密码和报名序号。
 
  2.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阶段务必在报名系统“证件资料”栏上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介绍信出具时间应在2024年8月2日—8月15日期间)。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5.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8月15日18: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8月15日18: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安排好报名和提交信息的时间,并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咨询电话0633-2955907;0633-8771528。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2: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3日12:00—8月16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17日9:00—8月20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市卫生学校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①教育理论(占15%):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②学科专业知识(占85%):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日照市卫生学校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日照市卫生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应聘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4.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日照市卫生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日照市卫生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日照市卫生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日照市卫生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日照市卫生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日照市卫生学校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山东日照市人民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根据日照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日照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8月15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报的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压缩包,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名邮箱(rzsrmyy-rskzp@rz.shandong.cn)。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①本人签字的《2024年度日照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扫描版及word版;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个人所有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⑤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虚填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或电话形式反馈。工作时间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按照资格审查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面谈交流的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面试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633-3365207
 
  附件:
 
 
 
  日照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山东日照市莒县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5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莒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2024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度日照市莒县公开招聘第三批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莒县第一实验小学沭东校区(莒县浮来东路以北、横山路以东)
 
  应聘人员到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并现场签订《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4年度日照市莒县公开招聘第三批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2024年度日照市莒县公开招聘第三批急需紧缺专业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2024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的16:00以前提交,逾期视为放弃(递补人员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4)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还须提交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外,其它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报名结束后,按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予以公布。职教教师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按照职教教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由高到低依次调整到职教教师其他岗位(不含体育),若比例相同,按照岗位表中的学科顺序进行调剂,经调整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将其调整到中小学招聘计划中;县直中小学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按照中小学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由高到低调整到中小学招聘计划中(按照岗位表中的学科顺序进行调剂),调整完成后应聘人数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试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相关事宜请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面试通过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现行教材(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为高中学段现行教材)。模拟讲课共45分钟,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考察体检。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费70元(支持扫码支付),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出县外等事宜。
 
  八、其他
 
  2024年度日照市莒县公开招聘第三批急需紧缺专业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6207710、0633-6626415
 
  附件: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山东日照市皮肤病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度日照市皮肤病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9月。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日照市皮肤病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9月6日16: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
 
  日照市皮肤病医院五楼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19号),咨询电话0633-2291919。
 
  4.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属证件的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属证明材料的留存原件。
 
  ①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⑤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或用人单位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⑥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⑦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
 
  ⑧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虚填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面谈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工作时间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格初审时,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开展现场面谈,用人单位按照资格审查、现场面谈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附件:
 
 
 
 
  日照市皮肤病医院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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