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招聘教师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应于2024年8月14日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五)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计算截至到2024年8月14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rszp.zbnc.edu.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09:00-8月16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14日09:00-8月17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14日09:00-8月17日17: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修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自动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并电话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8月17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取消岗位的除外)。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需仔细阅读缴费操作说明,按照操作流程完成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标准为40元/人。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
 
  笔试内容: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8月19日9: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如有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本次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学校网站公布。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学校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3821016
 
  公告网址:http://www.zbnc.edu.cn
 
  附件: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山东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40人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淄博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考察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学校人员需求实际,2024年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山东、面向小学、面向幼儿园,培养培训小学全科教师和高素质幼儿教师,逐步形成小学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分科主修、全程实践、一专多能”和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学有专长、全程实践、注重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兼顾非师范类教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140.8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4.9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03万册,电子图书138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5个。学校现设有10个教学院系,26个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705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
 
  二、高层次人才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有关说明
 
  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须具有对应关系。
 
  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五、招聘时间及形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人员须提供《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扫描件,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zbszzp@163.com。
 
  (特别注意:报名后,我校会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电话联系,不会通过邮件方式回复。若应聘人员邮箱收到与招聘有关的二维码或链接,均非学校行为,请不要扫描或登录。)
 
  采取“随报随审”的方式。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结合提交的各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招聘形式
 
  对全职招聘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采用综合考察方式引进。对柔性引进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根据柔性引进人才的聘期及具体岗位任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引进。
 
  C、D、E类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或面谈方式引进。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学校官网公布。
 
  (一)考察
 
  根据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形式,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另外,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须要求有关应聘人员重新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3821016联系人:石老师
 
  招聘邮箱:zbszzp@163.com
 
  邮编:255130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康城西路399号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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