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https://www.njtjy.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相应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2月23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5年2月23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3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人事部门邮箱。邮箱:nj_tjy@163.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673558确认报名接收情况。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7)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
 
  (8)其他岗位要求的科研项目、成果等情况的证明(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中文文章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英文文章应附ISI Web of Science等检索截图,科技项目应出具任务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附件2)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来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上公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包括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考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资料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资料评审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发布。
 
  (三)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025-8667355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8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62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软件谷中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软件谷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历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软件谷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907109410@qq.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软件谷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1)、(2)”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前。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复核(地址:南京市软件谷中学,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福园路12号)。复核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南京市软件谷中学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软件谷中学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现场授课、结构性问答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软件谷中学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南京市软件谷中学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软件谷中学王老师025-52829198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南京市软件谷中学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83463621@qq.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1)、(2)”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时间:9月12日。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复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街道梅山第一中学?)。复核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专业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梅山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梅山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梅山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 彭老师13851668061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南京市梅山第一中学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为加大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力度,优化专业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雨花台红色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网站(http://yht.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2024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2024年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4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yhtgkzp@126.com。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夹以“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①《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
 
  ③本人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以及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印章)。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考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考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按弃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综合考评、聘用资格。
 
  (2)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岗位匹配、获奖情况以及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情况。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排名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网站发布。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组织人事处:025-69786953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纪律监督室:025-68783048
 
  附件: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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