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沙市区引进优秀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沙市区教育工作实际需求,沙市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面向湖北省内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引进具有丰富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经验,能在教育教学中起带动引领作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注:荆州市内(含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沙市区2024年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一)《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7月1日起算。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后,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于2024年8月16日12:00前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120号)。
(二)所需资料
1.《沙市区2024年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登记照3张;
2.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网证书验证信息,(http://www.jszg.edu.cn);
4.报考岗位相关的各种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所在单位提供三年以上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24年8月17日(周六)9:00—17:00到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120号)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教师素质与技能、专业知识等。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预计在8月下旬发布。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之比低于1:3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该比例低于1:1时,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
(二)面试形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无学生试讲的形式进行。
(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核减或取消。
(四)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七、综合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按排名依次递补,若没有人员递补或递补人员不足,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沙市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沙市区人社局审定,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政策待遇
(一)引进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管理。
(二)引进教师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岗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引进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分配,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聘用对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其他
(一)本次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三)未尽事宜由沙市区2024年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01607
政策咨询电话:0716—4103898
举报投诉电话:0716—4103878
沙市区2024年引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