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0人公告

  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兴绥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关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的指导意见》(绥组通字〔2023〕39号)、《望奎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望人领办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有关事业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利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7日(含)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资格证;
 
  6.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2.已被望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9.现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10.尚在服务期(含试用期)的人员;
 
  1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30——7月2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法:下载并填写《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将所需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kxwzzbrcb@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拨打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455-676000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选择报考其他岗位。确认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排出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须携带《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现场资格确认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体检和考察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被考察人选。
 
  1.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落实望奎县事业编制。除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1)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连续3年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万元、0.8万元、0.6万元;正式入职后在望奎县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且共同购房的,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2)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时,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3)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依据《绥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限制。
 
  (4)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子女接受幼儿教育,入公办幼儿园,3年内免费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全县范围统筹安排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5)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享受人才引进政策期间,每年免费进行1次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五、引进人员管理
 
  本次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生活和住房等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方面链接
 
 
  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0人公告

  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兴绥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关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的指导意见》(绥组通字〔2023〕39号)、《望奎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望人领办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有关事业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利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7日(含)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资格证;
 
  6.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2.已被望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9.现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10.尚在服务期(含试用期)的人员;
 
  1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30——7月2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法:下载并填写《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将所需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kxwzzbrcb@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拨打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455-676000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选择报考其他岗位。确认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排出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须携带《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现场资格确认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体检和考察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被考察人选。
 
  1.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落实望奎县事业编制。除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1)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连续3年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万元、0.8万元、0.6万元;正式入职后在望奎县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且共同购房的,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2)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时,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3)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依据《绥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限制。
 
  (4)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子女接受幼儿教育,入公办幼儿园,3年内免费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全县范围统筹安排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5)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享受人才引进政策期间,每年免费进行1次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五、引进人员管理
 
  本次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生活和住房等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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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人才引进224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绥战略,全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兴绥20条》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人才“十百千万”工程,吸引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来绥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第二阶段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计划
 
  此次事业单位引才活动计划引进人才224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绥化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第二阶段)》(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7日(含)至2006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7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含)后出生)。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8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s://suihua2024.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网上资格审查: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放宽年龄条件的,须上传毕业生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代码2024141至2024144岗位,须上传本科毕业证、本科学籍档案中学生成绩档案表(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本科学历为师范类的证明材料;限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须上传入伍证、退伍证;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党(团)员关系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上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成功后,须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通知。
 
  6、政策性加分: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5月6日(含)。请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享受政策加分。
 
  7、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57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绥化市市直岗位:0455-8388251
 
  兰西县岗位:0455-5358914
 
  安达市岗位:0455-7332399
 
  明水县岗位:0455-6216780
 
  庆安县岗位:0455-4321781
 
  北林区岗位:0455-8310267
 
  青冈县岗位:0455-3230983
 
  绥棱县岗位:0455-4656507
 
  肇东市岗位:0455-5972058
 
  望奎县岗位:0455-6487341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绥化市融媒体中心(绥化广播电视台)男、女电视新闻主播岗位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40%,面试内容包括新闻播报、短文朗读、热点评述、形象气质,面试时需自备服装造型,笔试内容为播音业务知识(参照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内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笔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全市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公告和准考证为准。查询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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