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尹集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经尹集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解阁村、尹北村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各1名,共计2名。
 
二、公开招录的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在尹集镇政务公开网、先锋网和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公告。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尹集镇人民政府院内乡村振兴工作站。
 
3.报名须知:本次公开招录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尹集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可到现场取表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等。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政策类知识、常识性知识和对镇村基本情况的了解等相关知识。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机试。机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设置机试环节,考察报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有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成绩合成。笔试、机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机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定额确定。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考察。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核实需要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结果。考察对象所在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咨询电话:0557-6703225、17334562650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745110
 
五、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安排到张集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聘期内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般不得继续使用。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可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二)工资待遇
 
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按照县级标准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中共尹集镇委员会
 
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附件:2024年尹集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招聘编外高中教师70人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高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高中教师,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45周岁(1978年8月4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6.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成绩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4日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在招聘工作实施期间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08:00—8月9日18:00止(法定工作日),考生在此期间线上投递报名材料,网络发送时备注姓名和所报区域学科。网上投递邮箱:3548925276@qq.com。
 
2.报名材料
 
(1)《2024年灵璧县公开招聘编外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上述报名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版材料打包发至工作邮箱。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示
 
专业测试成绩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告栏公示3天。
 
(六)资格复审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录取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照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成绩。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专业测试并列的,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拟聘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告栏公示5天。
 
(九)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对录用教师进行通识和学科专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合格后,灵璧县百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依法与录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6月30日,每一年签订一次。
 
同一报考岗位内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月工资额:城区高中教师4800元、农村高中教师50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绩效),超工作量补贴另算。经费来源:县财政。
 
学校提供教师公寓。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当场返还,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三)招考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考工作,并对本次招考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查看相关通知公告,逾期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有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报名费用80元/人。
 
咨询电话:0557-6022981;0557-6022248(节假日除外)
 
 
 
灵璧县百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4日

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浍沟镇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考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干事创业,充实村级后备队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考设1个岗位,为后灵村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公民,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四个意识”强,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有志服务“三农”,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办事公道,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正常履职能力,能够长期在村开展工作。
 
(三)40周岁及以下,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具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具备计算机办公操作基本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七)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或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人员;
 
(八)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浍沟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浍沟镇2024年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考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报考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接听反馈的预审结果。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
 
(四)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政策类知识、常识性知识和对镇村基本情况的了解等相关知识。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
 
2.面试。面试比例为1: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机试方式,分值比例为3:2。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客观题”得分确定初步人选。
 
(五)考察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使用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可优先推荐为村干部使用。聘用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按照县、镇工作部署,负责推进所在村各项工作。乡村振兴专职人员为中共党员的,任职前需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五、工资待遇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基本报酬按县级相关规定执行,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
 
六、其它事宜
 
本公告由浍沟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浍沟镇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考政策咨询电话:17360896226;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895004。
 
中共浍沟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68人公告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优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结构,拟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68名,详见《2024年拟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附件),招聘相关信息于2024年8月6日起同时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gbi.gov.cn/)和灵璧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一)村卫生室工作岗位招聘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小于30周岁。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师承)执业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40周岁。
 
3、取得乡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35周岁。
 
4、取得护士(师)专业技术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35周岁。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师承)执业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40周岁。
 
2、取得护士(师)专业技术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小于35周岁。
 
(三)符合村室(站)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期。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4年灵璧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8月12日10:00-8月14日10:00。
 
2、考生报名后至8月14日10: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14日9:30前改报,最后半小时不允许改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凭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45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2、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9月5日8:00至9月7日24:00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
 
1、笔试科目
 
《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待阅卷结束后由县卫健委党组研究后确定。
 
4、成绩发布
 
(1)笔试阅卷工作于9月上旬结束,届时通过灵璧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gbi.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护士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乡村医生岗位不设比例通过复审均参加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专业测试缴费并下载打印专业测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计算,笔试占50%、专业测试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报考岗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分配到村卫生室(站)工作,接受村卫生室(站)和镇卫生院的管理。聘用人员岗位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村卫生室(站)医务人员待遇执行。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57-6082284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1710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拟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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