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招聘船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

(代码)

人数

招聘

对象

学历

学位

专业

要求

性别

其他条件

船员

(001)

1

社会人员

不限

不限

不限

18至40岁;持有一类船长及以上证书;从事农业方面工作,需长期在基层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值守,出江巡航,较适合男性。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29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下载填写《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共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六、考试
 
采取实操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实操考试占50%、面试占50%)。
 
(一)实操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在实际行船中设备操作及驾驶技巧。
 
3.实操考试要求: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实操考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实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实操考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操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农业农村审核后,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公司):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纪委案件办理管理中心(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清远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清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观念强,自律意识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心素养;
 
6.清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身份;
 
7.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侦查、法律、司法、财政、金融、审计、政治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优先。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7.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地区或单位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3日8:30时至2024年9月5日17:30时(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清城区纪委监委办公室邮箱(qcqjw3939267@126.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须插入彩色电子照片及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本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单位出具的本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电子版(报名表附可编辑版),打包压缩后发到清城区纪委监委办公室邮箱(qcqjw3939267@126.com),文件以“2024事业编制选调+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4.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递交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参加笔试。审查结束后,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二)考试、资格复审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的具体通知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人选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有:(1)身份证;(2)现职务任免文件,奖励证书;(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个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本;(5)个人及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意见;(6)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4.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清城区纪委监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调出证明的,不予体检,并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
 
组织体检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城区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聘用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公布等有关通知,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选调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选调资格。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选调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含本级数。
 
(五)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六)本次选调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工作。
 
(七)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939267,3939283。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70人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临聘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的相关内容,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通过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实行合同聘任管理,建设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实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中小学人事管理机制。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70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职位及学校见《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为了优化考试,招聘的对象为参加了《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笔试;参加了《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赴高校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公告》笔试;参加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笔试;今年没有考试的学科,可以依据《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笔试;以上考生笔试成绩50分以上,考生根据岗位表的条件进行报考,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资格条件及岗位设置专业要求。如招聘过程仍出现缺额或者学科调整等情况,用人单位可在今年的对象、历次参加清新区教师招聘、清新区人才库、清新区雁归计划毕业生库、清远市人才库中选择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按比例进行面试招聘。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三)专业条件
 
1.现任教的学科报考(需任教该学科一个学期以上,有我区所在任教学校出具任教证明,如清新区外的提供社保证明和任教学校出具任教学科的证明。
 
2.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报考。
 
3.按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如大专、本科、研究生等毕业证专业。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调剂或递补、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17:30至2023年8月23日12: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以报考三个志愿岗位,每一个志愿均要符合报考该岗位的要求,根据岗位条件报考三所学校。扫描附件二维码进行报名或者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QHr28vy.aspx#进行报名 。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内容。
 
(注:招聘的乡镇初中均提供宿舍)
 
(二)考核面试
 
招聘按以下程序:
 
1.按志愿选拔:根据志愿,按考生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志愿的考生,按不超过5名的比例组织面试。
 
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招聘岗位人数后岗位人数仍不足的,则依据考生的第二、三志愿选拔面试。如招聘单位在本次报考的所有人员中均没有招聘完成岗位人数,可以适当调整任教学科在符合招聘对象的考生中选择成绩优秀考生,符合条件意向考生,通知考生进行面试。
 
2.组织面试:
 
(1)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
 
(2)内容: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性质,采用说课或试讲、才艺展示等形式,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3)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入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同分,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面试的资格审核
 
参加面试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资格确认(不接受委托他人确认),时间及地点,用人单位通知。如所填信息虚假,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七、岗位递补
 
递补:招聘的各环节出现空缺时,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如不合适的,由用人单位再组织面试确定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学校公示,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劳动合同
 
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期满后,视学校的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十、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本次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大专人均3500元/月,本科人均4000元/月,研究生人均4500元/月,如考生在工作期间聘任合同期间学历提升的,在取得毕业证后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第二个月起按对应的学历核发工资。社保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专项资金剩余部分可以开展教育教学考核发放,在学期末由学校考核后分配,具体金额和考核分配办法由各学校制定并公布。
 
(二)管理。聘用人员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在填报志愿时所选择的职位为初次工作职位,区教育局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情况进行调配的权力。其他具体事项,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面试等各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人员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63-5820802。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