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洮南市公安局招聘100名辅警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经洮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洮南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洮南市户籍的男性公民;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洮南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洮南市民生大厦南栋4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过程中由聘用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当天,考生本人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洮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具有优先招聘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及时间地点:现场报名后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四)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核发准考证:体能测评结束后,向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请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笔试;
4.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查询: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者年龄小者优先;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公示
1.经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洮南市公安局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用工成本
辅警每人每月用工成本为3300元。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辅警笔试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从本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五)招聘工作由洮南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本公告由洮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36-6361455。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洮南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吉林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鼓励青年参军报国,为我市事业单位积累和培养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由所在单位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入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从洮南市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
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洮南市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发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报名要求
“双合格”预征对象按照洮南市安排参加报名,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洮南市人社局)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洮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洮南市征兵办)、洮南市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由洮南市征兵办通知其本人。取消报名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0日18时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统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洮南市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洮南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洮南市征兵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洮南市征兵办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基层人民武装部会同辖区派出所和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
(四)招聘报名
“双合格”的拟定兵人员于2024年8月20日到洮南市人社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会议室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报名。本次采取先报名考试后按成绩高低选岗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为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各岗位均不限专业,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为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由洮南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洮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洮南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2日,领取地点为洮南市人社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9室。笔试结束后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对参加此次考试之前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0日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件、退伍证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等送至洮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436—6220732),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市人社局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岗
待笔试面试程序结束后,由洮南市人社局组织拟聘用考生统一进行现场选岗,按成绩高低次序进行,考生本人选好岗位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更改,若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况,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役前教育训练
笔试结束后,洮南市征兵办组织拟带编入伍人选及其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训练,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七、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八、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局、征兵办、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签订《2024年洮南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
十、全程淘汰
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制部门不再预留编制。
十一、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编制部门预留编制。
十二、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持《协议书》到洮南市人社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报到,洮南市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报洮南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洮南市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4.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5.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6.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白城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on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洮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436—6220732
洮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15843610466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吉林洮南市事业单位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鼓励青年参军报国,为我市事业单位积累和培养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由所在单位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入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从洮南市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
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洮南市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发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报名要求
“双合格”预征对象按照洮南市安排参加报名,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洮南市人社局)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洮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洮南市征兵办)、洮南市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由洮南市征兵办通知其本人。取消报名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0日18时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统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洮南市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洮南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洮南市征兵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洮南市征兵办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基层人民武装部会同辖区派出所和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
(四)招聘报名
“双合格”的拟定兵人员于2024年8月20日到洮南市人社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会议室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报名。本次采取先报名考试后按成绩高低选岗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为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各岗位均不限专业,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为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由洮南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洮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洮南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2日,领取地点为洮南市人社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9室。笔试结束后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对参加此次考试之前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0日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件、退伍证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等送至洮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民生大厦南栋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436—6220732),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市人社局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岗
待笔试面试程序结束后,由洮南市人社局组织拟聘用考生统一进行现场选岗,按成绩高低次序进行,考生本人选好岗位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更改,若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况,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役前教育训练
笔试结束后,洮南市征兵办组织拟带编入伍人选及其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训练,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七、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八、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局、征兵办、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签订《2024年洮南市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
十、全程淘汰
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制部门不再预留编制。
十一、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编制部门预留编制。
十二、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持《协议书》到洮南市人社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报到,洮南市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报洮南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洮南市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4.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5.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6.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白城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on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洮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436—6220732
洮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15843610466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